八年前,特纳尔在一次酒后驾车时,撞死了一位名叫苏珊的年轻姑娘,她还在上高中。当时他接受了一项由姑娘的父母提出的处罚:每周要给死者的父母寄一张支票,支票必须时开给苏珊的,金额只为一美元--不多不少,仅仅时一美元,而且要在以后的1十八年的每个星期五寄出。真是“黑色星期五”啊!
特纳尔觉得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每周一美元,十八年加起来不过是九百三十六美元,太小意思了。苏珊家的亲戚朋友们也大惑不解,以为苏珊的父母因悲伤过度被气糊涂了。每周一美元是个什么数字?若想用惩罚解决,就要狮子大张口,要他九百万,九千万也不为过,还要一次全结清,干吗要拖上十八年?夜长梦多,拖来拖去对方赖账了怎么办?苏珊的父母却不为所动,坚持原来的条件。
八年以后,特纳尔受不了啦,不在按时寄支票。苏珊父母又将他告上法庭。特纳尔的精神几近崩溃,他泪流满面的对巡审法官说:“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了,每次填写苏珊的名字时心里都会泛起极度痛苦的罪恶感。苏珊的死还历历在目,这伤口太深了,而且每个星期都要撕裂一次,后边还有漫长的十年,怎么熬呀?也许熬不到十年我就疯了。我喜欢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现在无论什么时候一躺下,就看到苏珊正向我走来……”他要求加倍偿还,并一次全部付清罚款。
他的请求理所当然地被法庭和苏珊的父母拒绝了。法官虽然理解他地痛苦,却还是以藐视法庭罪,判他三十天监禁为此感到了些许宽慰的是苏珊父母,她们地目的就是要让特纳尔不能淡忘了苏珊的死,要他牢牢记住因自己的过失给别人造成地无法弥补地痛苦。他没带寄支票的时候才会想起苏珊的死就觉得受不了啦,可苏珊的父母在八年来没有一刻忘记过自己地女儿。一个像花一样地女孩,说殁就殁了,换上哪个当父母的能收得了?但是,他们也并不想要他用一生来承担那次事故地后果,所以只定了十八年。
真厉害,这无异于精神判刑。
如果当初只是判罚特纳尔一大笔钱,他会因为心疼钱而觉得自己已经受到了惩罚,这容易让他心安理得,很快就会淡忘了自己所闯的祸。只有经过这样的精神惩罚,他才会真正领悟到无论自己受到怎样的惩罚都无法改变自己所造成的恶果。惩罚原来也是可以换一种方式的。惩罚的方式不同,所收到地效果就不一样。地球上的犯罪和过错都在发生,千篇一律地惩罚在不断的重复着,倘若受害者和制定法律的人在极度的痛苦和憎恨当中,仍能像苏珊的父母那样冷静地想出最符合这个人的惩处方法,对拯救这个人并防止他(或她)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肯定会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