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可曾想过,“知心”是一件多么难的事。不管你如何真诚的对待别人,别人也会有背叛你的一天,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日久见人心”吧。但我却记住了老师对我们说的一句话,只要你真诚的对待别人就行了,并不需要别人的回报。
的确如此,有些事说起来好像是鸡毛蒜皮的事,但当牵涉到钱的问题时,哪怕只有十几元、二十几元,也会有令人无法想象的后果。今年是初中生活的最后一学期,我们班的女生一向都相处得很融洽,可如今却对立了,归根揭底就一个字——钱。班主任为了方便管理同学们,将住校生集中住在一个房东老板家。其中我们是三个人住一间,一个是我多年的好友小红,另一个是刚认识的朋友佳丽。每天我们的笑声、读书声都充满了整间小屋。可惜好景不长,到了第三周,小红她不向我们打招呼便搬走了,搬到只隔了三五步的对门寝室去了。可为什么呢?她这样做真的是没有对我们起码的尊重,但我们仍不动声色。过了几天,老板知道了这件事,问我们怎么处理房租费的问题,老板首先提出,按原则我们是计房间收钱,她应付原住房间的钱,因为花名册登记的是那间,可是她不接受。
这次进入晴天霹雳了,因为她将此事告诉了班主任,但出乎她的意料,班主任的态度让她非常失望。这样一来,双方的关系便进入了僵局。我就和佳丽商量:"我想,我们每人多拿出二十元算了,跟我们重塑友谊留点余地,何乐而不为呢!“但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佳丽一口否决,说那可是我一个月的早餐哪!我无可奈何了,只好随遇而安了。但令我无法想象的是,对方竟然觉得此事全由我在操纵,完全迁怒于我,自然,把所有的头衔都给我安上了。我当时特别的生气,我想:我又没有侵犯你什么,为什么还要反过来污蔑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老师们的疏通,渐渐的淡化了我心中的不快。
我想,就因为那二十元钱,便断送了我的一段友谊,是多么的不值啊。但我深深地相信时间才是最好的法官,它会判明一切的,我相信我的那位同学也一定会明白的,总有一天她会悟出这个道理:
相遇本是我们的缘分,不因有钱而骄傲,不因无钱而羞愧,我们应该建立一种超越金钱的东西,那么,金钱就绝不再会断送我们的可贵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