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上,想不见都难。商品降价,抢;谣言横飞,抢;货撒路边,抢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会不抢?
在2015年03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又发生了一件你意想不到的事:2015年03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附近居民来哄抢。本次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食品、保健品、洗化用品、电线电缆、计算机配件等共计35.7吨,案值28.5万元。在现场,附近一些村民配备了铁钩、编织袋、竹筐等工具,待销毁商品一卸下,这些人立即上前哄抢。执法人员极力制止,但仍有人带走了一些。几位妇女趁混乱抱走几箱假冒豆奶粉和味精抬放到空地上后,又跑回来继续哄抢。当有记者问是否知道这些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她们说,知道一点。记者问,既然知道,为何还要哄抢?她们中大多人不说话,两人笑着说拿回家看看,不能吃就喂猪。这件事,只能用不可思议一类的词语来形容,可是,为什么在中国会发生这件事呢?
中国人民的素质与思想是主要因素,其次就是他们的法律意识薄弱。其实我觉得伪劣商品和销毁伪劣商品,才应该是罪魁祸首。
产生假冒伪劣商品的根源是,许多在商场上的人们,他们被环境感染上了一种金钱万能的思想,于是他们便会不择手段地牟取暴利,变产生了今天的假冒伪劣的商品,并且屡禁不止。假冒伪劣商品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许多危害。例如一些商贩为了赚钱用废弃的轮胎炼油,并送到大排档,给吃饭的人们食用,这种油最终会让食用的人们带来生命的危害。还有一些黑心商贩制作假药,不仅让消费者伤了财,还让消费者的生命带来危害。有一则报道,有一位农因为吃了制作的假药,几天后因没有及时抢救所以丧了命。这一件件活生生的例子,都反应了那些黑心商贩他们为了赚钱丧失了良知,唯利是图,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我希望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共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除了一“毁”了之,还能怎么办?“假冒和伪劣商品其实是两个概念,假冒的不一定伪劣。”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张家斌认为,对不同商品应当可以分类处置。“一些假冒商品如果商标和产品能够分离,并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经过检验没有质量问题,应当可以拍卖变价或者捐赠灾区、贫困人群。”所谓“假冒商品”是指,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而“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有关人员表示,主要这几年也没有假冒名牌服装之类的商品需要处置,而且其它假冒伪劣商品处置量也不大,一年就到溧水的专门企业环保焚烧一次。除了上述原因,马雷斌坦言,让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重出江湖需要承担很多压力。“还必须再去检测,如果质量有问题还是不行。另外,有的商标不是就在领子一处,万一袖口或内衬上没剪干浄,不是还在侵权吗?”
办法远远比困难多,捐赠对于这件事或许就是最好的办法。希望有关部门,能仅限你们的智慧,消灭这类事情,也希望大家进献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