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山里长大的孩子,黝黑的面庞下是一颗实在而又淳朴的心。一对机灵的小眼睛和粗厚的眉毛,像一团黑黑的火炯炯有神的火,一股骨子里透出的生命力使他的生活熊熊燃烧。他爱这山、这水、这鸟、这花、这石,凡是山里的东西,他都拼了命地爱着,忘情地爱着,丝毫没有因为他是被人遗弃在这荒山野岭里而怨恨。
他被一位护林的老知青收养,从襁褓到现在英俊的翩翩少年,他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只是知道名字刻在了当年小衣服的后面,父母或许是为了躲避战乱吧,小朱鑫宇便在这儿一个人长大了。哦不,陪他长大的还有一棵松树,是一棵参天的古松,听他护林的爷爷讲,从老人年青时接手这片山时,这松就已经很高大了。小鑫宇很喜欢这棵松,夏天可以挡雨,他可以尽情地在树荫下捉因闷热而呱呱叫的青蛙;秋天抓知了,用松果砸鸟窝,砸野鸡;冬天将厚厚的积雪做成陷井,有些许几次能抓到受惊逃窜的小鹿,但有几次做的太完美,逮住了巡逻的爷爷。
就这样朱鑫宇一天一天的长大,终有一天,带着强健的体魄,头一次,他离开了一直生活着的大山。 他的父母一定是聪明人,给了他一个善于经商的脑子,一双灵巧的手,一条机敏的舌头。对于新来的知识,他一学就会,不出半年,他便完全融入了外界社会,老成得让人认不出他以前竟在山里呆过。靠着敢闯与年青作为本钱,他不久便有了自己的公司,做着不亏不赚的小本生意。
可他是一个有野心的男人,他想成功,他想证明那山里出来的孩子很能干,很有出息,他更想去寻找他那生死未卜的父母,二十多年,没有一天夜里不想着他们。他明白,只有有出息,有钱了,成功了,才能让父母看见他,让亲人看见他,才有资本去找他们,他也想好好报答那山里和他并没有血缘的爷爷,他很感谢他。他怀念那山的日子,城市的晚上没有星星,城市的天空没有小鸟,城市没有小河,没有青蛙,更没有那古松。他说,等他有钱了一定要回到山里,过清闲的日子。
可他还不够富有,收入只够开销,无法寄给清贫的爷爷,他在商海中滚打着,成功过,也由于运气或机遇失败过。有过闲钱,但总是赶上取妻、生子、买车、买房、抑或是更大的投资,他仍觉得自己是贫穷的,虽不是揭不开锅,但也没有任何成功的意向。他不仅会发展自己,还会打压他人,为了成功,他可以不择手段,他为了回到当年的生活,拼命奋斗着,无暇顾及他人,也不再给他山中的爷爷写信。终有一天了解到爷爷去世的噩耗,可公司离不开他,他派人回山里把爷爷葬在了那棵古松下。三十多岁的他已有了过多的白发,面相不再淳朴,娃娃脸变成了岁月的沧桑,他老了。
他成为了当地最富有的人,产业连锁至全球。他真的成功了,他回到当年的山中,广阔的山林已变成了一幢幢山间别墅,这是他的杰作,他要改善山里人的生活,而且山上的房子能卖总体上好价,唯一留下的树只有那棵古松。
可他真的累了,不再回公司,只是偶尔接接电话,不再找他的父母,只想好好体息一下,好好休息一下。当晚有一场大雨,他想去看看他爷爷的坟,那棵古松。忽然他被大雨淋醒了,看这那坟,寻古松,看看那一排排别墅,恍然大悟。这不是他想的生活,奋斗了那么多年却在斗争中迷失了自我,是他亲手毁了自己当年的山,当年的梦,他成功了,也失败了自我,是他亲手毁了自己的山,当年的物,他恨年轻时没有好好孝顺儿时一直照顾他的爷爷,没能让他安享天年。
大雨顷盆,他在坟前彻夜长跪,在松前彻夜长跪。 第二天,雨停了,当他的儿子去松树下找他时,却发现人影全无留下的只有一块金色卡西欧手表,一部诺机亚手机,一双鳄鱼皮鞋,一套湿透的西服,一座长满青苔的坟头,一棵在山风中摇摆的郁郁青青的古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