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的美食节开始了,我听了,口水直流三千尺,求老爸求老妈,让他们带我去吃。还是老爸心软,美食节开幕的头一天就给我带回来几串烧烤。咬一口,软软的,咸咸的,辣辣的,让人回味无穷。第二天,我就如愿以偿,去了一趟美食街。去了一看,那里竟然有全国各地的小吃,什么羊肉串,什么馕,什么过桥米线,都很好吃,可是那里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美好。我反而把她告上了法庭啊……
第一大罪:污染环境罪
原告:“好你个美食节,打着‘美食’的名义,竟然污染环境!今天我去你家里看了一趟,差点儿摔倒!我一脚踩在了香蕉皮上,一个趔趄,幸亏有老爸在后面扶着我,不然就摔惨了。我站起来一看,遍地都是没吃完的肉串,人们一踩就变得脏兮兮黑乎乎的,简直让人作呕。什么插肉串的签子,什么一次性饭盒,什么瓜子壳,万一踩着了哪个不让你摔一跤啊!连污水都来作怪了,走在上面粘糊糊的,鞋子都弄脏了!”
被告:“我冤啊!我只负责给你们提供好吃的东西,地上脏了,关我什么事?你们倒反过来怪我了,垃圾是你们自己丢的,我为你们准备了垃圾桶,谁叫你们不往里面扔的?”
法官:“控诉无效,被告无罪释放!”
第二大罪:扰乱公共秩序罪
原告:“在你家里乱成一团,挤都挤不进去,一会儿这个踩了那个的脚,一会儿那个撞上了这个的背。我在你家里走着走着,突然,就听见前面有人在吵架,围观的人一层又一层,一问才知道,原来是这个人手上烧烤的油滴在了那个人的衣服上,这个人气的揪住了那个人的衣服,那个人又拽住了这个人的头发,要不是你啊,哪里会有油,没有了油,哪里会有人吵架呢!你这个可恶的‘美食节’,扰乱了公共秩序不说,还对前面的罪行做狡辩,好好给我从实招来!”
被告:“哪里是我的错,都怪你们太计较,要是你们宽容一些,能有这个吵架的事情吗?不会自己反省反省啊!”
法官:“控诉再次无效,被告无罪释放!”
第三大罪:不讲道德罪
原告:“这次可让我逮了个正着,我在你家里买棉花糖,谁知道竟然有一家不讲道德的人来插队!我在那里苦苦等了半天,好不容易轮到我了,他们竟插进来。看看那一家的妈妈,长得像狐狸精一样,儿子倒还白白净净的,看着还比较老实,谁知竟干出这种事,可耻啊可耻!要不是你让那个卖棉花糖的伯伯进来,也就不会有人插队买棉花糖啊!”
被告:“这可不关我的事,插队是你们不好的品行,怎么让我背黑锅了?”
法官:“控诉又一次无效,被告又一次无罪释放!”
哎,看来这些“罪”还真不是美食节的错,而是我们自己不好。真不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