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喜欢养狗,不仅有那么一句通俗的话——“狗通人性”。并且狗和人的慼情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舍。像古董一样越久越珍贵,不会轻易厌烦。
我曾经有两只胜似好朋友的狗,一黄一黑,是我邻居家的狗狗生的。都说万物幼小时期最可爱,果真如此,看那些小小的身体,闭着眼在窝里拱来拱去,可爱致极,那时候的小狗狗,因为每天都有充足的食物长的肥嘟嘟,毛也很短,但是摸起来很柔软,超滑超舒服的,狗狗小时侯的手脚都很小,头圆圆的,眼睛还睁不开,耳朵塔拉着,从远处看颇像个肥肥的毛球。
在狗狗们长大了的时侯,它们的妈妈被车撞死了,邻居因为不想养这么多狗,就让我挑了两只狗看家,因为我很喜欢狗,所以把它们带回来后,对它们特别好,每天定时把它们带出去溜弯,自己把肉省下来给狗狗吃,虽然有时它们也会打架,不过“打死不离亲兄弟嘛”没过多久就和好了。后来随着我一天天的教导,狗狗们非常“懂事”了,自己出去大小便,每天早上听到狗狗的敲门声,就知道它们要干什么了。。。。。。。它们看见我也会很亲切的“打招呼”,身为狗狗的主人自然是很自豪啦。在暑假期间,我去了外婆家,狗狗交给老板娘管,我很放心,因为老板娘也喜欢狗,况且狗狗们那么乖,哈哈。。。。
本以为两个月不见,狗狗会不认得我,没想到还到家门囗的我被狗狗看见,它们就跑过来迎接,使劲地往我裤子上印小梅花,尾巴也摇晃地厉害。后来我知道了它们的新名字“狗仔”,当地老板娘取的,那里叫狗都是叫狗仔。上学的时候它们跟我到学校,放学的时侯我就叫狗仔,没叫两三声它们就老远飞奔过来了,同学们很是羡慕,都说我有两条好狗,我也洋洋自得。。。。。可是突然有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