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光亮的地方就一定有影子,而且光线越亮影子就越黑。
——题记
我爱看杂文。常拿《杂文选刊》看得津津有味,大呼过瘾。可当拿给别人看时,却总听见这样的论调:“这些人吃饱了撑着?管那些闲事干什么?”“反正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了,就算你写,这官也还是会贪。”“写的这么激昂不也就是写写?能改变什么?”
可是,当我们看见社会上丑、恶、贪的现象时,难道只能选择视而不见?难道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物欲肆流、媚俗浮躁之风靡盛?
不!我们选择不。一个社会置于阳光之下,必然有影子、有黑暗伴随,而我们要做的,就必须直面黑暗,指出黑暗,至少开拓出哪怕一分光明!而写杂文之人,正是如此。他们睁着正义的双眼,誓要直视黑暗,即使孤独,即使不被理解。
鲁迅,一代杂文大家,虽然现在的我们给了他至高的荣誉,但在当时,他却总受着口诛笔伐。反革命势力批判他,同代的文人咒骂他。“破帽遮颜过闹市”他曾这样自嘲!而他,如朔方的雪,凝聚,升化,孤独地用笔在战斗!即使不被人所理解……但,他是那个社会的直面者,勇敢者!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而今杂文,仍受着诸多人的口诛笔伐。敢问,又有几个人能如此不畏坚险,不畏他人言语,大胆地批判,说出许多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这些人,是一个社会的良心!
看见不平便该说,遇见不义便要论。最近的“李刚事件”,若不是媒体与一些正义之士的直言披露,又怎能引起社会的反省?为官不义,为富不仁,这些事件,难道不存在吗?难道不该戳着他们的脊梁骨痛快地骂一骂?难道不该对这社会的阴影好好地斥一斥?
毋庸置疑,社会上有光明、正义之事存在,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一个社会难免有它的黑暗之处。如果我们只看到了积极的一面,而忽视消极、躲避消极,那只会让黑暗更黑,我们便都是“瞎子”。但如果我们直面它,勇敢地与它抗争,便能使社会更加和谐、阳光。不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因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有光亮的地方就一定有影子,不想看到社会的影子,那就只能钻到黑暗里去!
一个社会如此,人生、际遇何尝不是如此?月满则亏,有利便有弊。我们既然看到了其中的辩证关系,就该如勇敢的战士,路见不平即便不能拔刀相助,也要以笔相戈。我们,也应成为一个社会的良心!
请一直记住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