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别了半年的他,我不知道至今,自己在心里把他放在什么位置,朋友,抑或是爱人。或许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曾经相遇过,有过一段快乐、美好的时光。其实,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女孩,庆不经意的微笑,蕊递的字条,阿新的一句走,篮球!,叮叮扔过来的苹果,都会让我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当然,饱受战乱的伊拉克人民是不会这样想的。
我想,在我心里,他应该算是朋友。我之所以说应该、算是因为可能在他心里,我早就不再是他的朋友了,我俩就像萧亚轩的那首《最熟悉的陌生人》,在这个屁大的校园里,想不遇见他简直是一种奢望。我眼睛看到事实是,他很快乐,没有我他很快乐。本来我就什么都不是,别人有我没我都一样的生活着,太阳依然会朝起夕落,世界不会因我而改变。要是哪个人天真的以为自己的牺牲可以换回伊拉克人民的和平,那么,他八成有精神病,或者就是个十足的个人主义者。看见他快乐,我会微笑,即使这种微笑很隐忍,但,我是真心希望他能快乐,我不想我的忧伤换来的是他的忧伤,正如某个靠新概念作文赛出名的写字人写的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里,汩汩而过,温暖如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真的,我一直以为我在好友心中,仅仅是他们心情郁闷时的倾诉对象,但,直到有一天,雯冲我喊:你他妈别这样折磨自己,我会心痛的!然后抱着四肢无力的我大哭,我很坚强,我没哭,只是,流泪了。。。。。。
我本以为我和他的事已成为历史,我的历史老是不及格,所以,我会渐渐把他忘记,就像忘记《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一样。很显然,我前面的句子不构成因果关系,所以,我依然会在空闲时想起他。
不知道是因为老看郭敬明那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文字,还是因为他的消失,我的眼神越来越忧郁、迷茫,看不清来处,找不到归途。我也更加迷恋篮球,我深深的相信,篮球会让我忘记一切的忧伤,可那毕竟只是短暂的麻痹,我不知道清醒后我会如何的颓废。
前天,跟源说起了他,说了两个记忆很深的细节,那时,我才发现,我还是止不住深藏的泪水。源说,我是泪做的,是啊,不然宝玉怎么会说天下的女子都是说做的啊?其实,我和他的事不该向源说起,我不想源也感染上我的忧伤,我不想他陪着我一起难过,虽说朋友是应该一起分享欢乐和痛苦的,但我还是不愿意。源说:你总是太为别人找想了。可能吧,这毕竟不上什么坏事,我已是伤痕累累了,不想让我的好友们也受到什么伤害,那样,我会更伤心的。我问了源一个很傻很傻的问题:要是我哭了,你会怎么办啊?我会把你宠成一个不会哭的女孩的!看过之后,我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伤,感动的是源一直都陪伴着我,他真的在很努力的不让我哭,在QQ上看见源的头像在闪动时,会很欣慰,很温暖,像冬日里的阳光,而感伤的是,那个曾经说要和我做一辈子朋友的他,和我真的结束了。
人要记住一些东西,就得忘却一些记忆,我想,源是我该记住的人,而他,是我该忘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