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很小,这我十分清楚,学校里每次听着广播里老师苦口婆心地教育我们时,我心里都十分清楚,清楚我的身份,我的年龄,我的心智还未长成,我的判断还不够成熟,等等等等。所以在这个基础之上,“我在恋爱,我有男朋友”这个事实显得越发的清晰,而这件事在我清楚的这些林林总总的训导的对比下又似乎显得有一些可笑,就像大人们常说的:“小孩子的恋爱算什么恋爱,是过家家吧!” 我亦清楚这一点,这是男女生之间单纯的喜欢,青涩的微甜的酸的好感,但是有时并不完全如此,至少我认为自己是在“的的确确地恋爱”。
难道孩子就不能真心实意地爱上一个人么?歌德年仅四岁的时候,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当时只有三岁的他邻居的女儿,他说:“这是我第一次恋爱,我真真实实地爱上了她,从那以后,我无法不想她如麦浪般充沛的金发,如晴空般明媚的碧眼,她樱桃红的双唇,她肉嘟嘟的小手小腿,她的一切无时无刻牵动着我的心!”歌德早年就开始创作,与这是不无关联的。这可笑么?其实一点都不可笑。 而近年来社会对老人的“黄昏恋”已逐渐接受,并不如早年那般刻意对他们排斥,或者认为这违反伦理道德,但是社会依旧对青少年的恋爱或者说仅仅是互相间的好感也采取过于谨慎或者是扼杀的态度。虽然从某一角度来说,这两种恋情是等同的。生自幽冥中来,死往幽冥中去,死既是生的终点也是起点,那么在“生”稍后一点的“少年”和在“死”稍前一点的“老年”亦是等同的,就是说恋爱并不应该受年龄的限制,它降临时就应坦然接受。所以我还是很佩服歌德,他在老年时爱上了十八岁的房东的女儿,他并不刻意压制心中的这股涌动,而是将其真真实实地反映了出来。
类似的还有杨振宁,他不管外界如何评价,毅然与比自己小四十几岁的女研究生成婚。而从小就有此观念的自己,也就坦然在初二时迎接了自己的爱情。很多人恋爱时觉得很累,要么觉得自己拖累了对方,要么觉得对方是自己一个沉重的包袱,甚至有许多女孩子以“自己能拖住对方,使他脱不开身”为一大骄傲,觉得自己“有手腕,能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话说白了,人类是何等狡猾的动物,对方若是真的有意出轨,那是怎么拦也拦不住的,这样做可能还适得其反,进一步加深对方“再踏一条船”的动力。 若是爱一个人,首先自己不应当成为包袱,而是要成为对方向上的动力。我的男朋友小C比我高一个年级,他中考前我一直和他说些俏皮的鼓励的话,他说他记得最清楚的是我说我要手拿横幅上书“CC第一!CC万岁!”然后满大街地跑,他说他也知道这不现实,而且很幼稚,但是心里很温暖,那年他考得很好,完全发挥了自己的水平,我想这与我的鼓励是一定有关联的。
同样的我中考前他也打电话给我,和我瞎侃,让我放松心情,还承诺考好之后给我买我最喜欢的巧克力。因此我也发挥稳定,进了自己喜爱的学校。所以我并不认为青少年恋爱妨碍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