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告状,我就想起了我的一段我的经历:
五年级时刮起了一阵“yo-yo”风,付裕钧是我的组员,他有个“雪鳞锋”。一次,他把他的yo-yo球“雪鳞锋”借给我玩,顺便让我保存,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尽量不拿出来玩——老师已经发出“不许带yo-yo球”的警告——可还是被一些眼尖的同学看的了,他们大呼小叫,不一会儿就传到老师的耳朵里了……不用说,被老师没收了。我和付裕钧和老师几次“交涉”,才把yo-yo球要回来,但以后他再也不敢借我玩了。我认为为这事告状太不值得,还伤害了友谊。
不过,我在《每个小孩都是知识分子》听说了一个必须得告的状:
第五钊是一个爱小报告的同学,大家都烦他。在一次辩论会上,第五钊说出了自己爱告状的理由:原来,第五钊的几个同学去江里游泳,第五钊帮他们保密。可后来淹死几个孩子,大家都骂他笨,第五钊才养成了打小报告的习惯。
这件事就不得不告了。我个人认为:打小报告会遭到同学的冷漠,同学的小毛病最好就别告状了;但是,可能出危险的事就一定要告了,几句骂算的了什么呢?
假如你问我:“告状“yes”or“no?”我会回答:“只要分对场合,告状“yes”and“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