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中央一台播出的全国道德模范颁奖晚会——《道德的力量》。这是我国大力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一场盛会,是党和国家把以德治国上升到与依法治国同等重要地位的重要举措。晚会上共评出了五大项模范,有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道德模范身上的每件事都非常感人,令人落泪。这里有30多年赡养6位孤寡老人,资助14名贫困学生求学,安排残疾农民就业,收养弃婴助人为乐的林秀贞;有替先夫主动还账诚实守信的武秀君;有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舍身救人的殷雪梅;有为了国家粮食增产,敬业奉献的袁隆平;有带着妹妹上学,孝老爱亲的洪战辉……这些模范好像一面面镜子,照亮了我们的内心,让我们知荣辱,辨是非。
感动过后,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想想,我校提出的“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校训,提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的人才培养目标,既符合时代发展的主流,也是同学们成才成功的需要。从这些模范人物所显现的道德的力量中,我觉得主要有三点是共性的:
第一点是强烈的责任感。责任就是自觉地把分内的事做好,是家庭、社会、和人类赋予个体的一种基本要求。任何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肩负着生存的责任、生活的责任、工作的责任和奉献的责任。一个游离于家庭、社会和人类之外的人,是无法成为社会的主人的。责任是道德标准的基本门槛,缺乏责任感,放弃对社会的基本责任,不履行社会公民的基本义务,道德是无从谈起的。一个人,只有尽到对父母的责任,才是好子女;尽到对学校的责任,才是好学生;尽到对岗位的责任,才是好工作者;尽到对国家的责任,才是好公民。无论是扎根深山老林,将青春奉献给农村教育事业,还是埋头钻研科学,为人类的温饱问题呕心沥血;无论是费心照顾拣来的弃婴,在苦难中坚持学业,还是坚持诚信经营,在经济大潮中保持洁身如玉,一切在默默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人,都因为具有责任感,都因为坚持履行责任。
我们都有追求全面发展、追求成功的权利,都希望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要把这种愿望变成现实,履行责任是唯一的途径。歌德曾说过:“你要欣赏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增加价值。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人格,人品,人生价值之高卑,全在于如何对待自己之责任。古今中外,重责任者必自重,轻责任者必自轻。人生之真谛全在“责任”二字。
第二点就是珍贵的良知。著名的哲学家王明阳说知善知恶是良知。其实,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里都有一个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价值底线,这就是良知。可以说良知是做人的根本,如果缺乏良知去谈责任,那会缺乏起码的道德基础,任何责任就失去了根本意义。衡量我们有没有良知有三条标准:一是“知耻”。知耻,在中国传统美德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早在春秋时期,管子就说过:“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把耻列为维系社会、国家存亡的支柱之一。知耻,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相反,人若无耻,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可救药。这就是俗话说的“人无廉耻,无法可治”。二是“知愧”。知愧,就是知道惭愧,知道内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知愧的前提是知道自己的弱点、缺点和错误。人生的最高境界,不是高官厚禄、锦衣玉食,也并非遥不可及、高不可攀,而是四个大字:问心无愧!三是“知恩”。知恩,就是常怀感恩之心。这是人生的一种姿态,是人性的一种证明,是一种社会行为的反省和成熟。人生在世,谁能够离开社会而生存,谁没有受过别人的恩惠?“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一个人,干了坏事知道羞耻,做了错事知道愧疚,受人恩惠知道报答,这就叫有良知。
第三点就是崇高的境界。人是需要完善自己的,社会也是需要完善的。有了责任和良知的人,是有道德的人了。但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人的道德,我们需要的是全社会的道德,需要构建稳固、持久、健康和积极的社会道德体系,使社会道德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每一个人幸福和快乐的内在力量,那么,这就需要每个人能自觉地把自身的境界提高作为生活和工作的主要目标。在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已经提高的同时,我们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道德境界。不仅要成为认真履行责任和富有良知的人,更要使自己成为一个远离庸俗和低级趣味的人。
责任、良知和境界,是互相依存的,互相作用的。责任是基础,良知是动力,境界是方向。我希望同学们真正理解学校对大家提出的“学会做人”的要求,坚定责任、保持良知、提高境界,做一个有道德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