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大龙虾,人们也许会说,那不就是在泥潭里生活的红虾吗?
是的,正是它。它即不像红鲤鱼那样美,也不像金鱼那样讨人喜欢。然而这个皮粗肉燥,不引人注目的小动物,却比红鲫鱼,金鱼更有意义和价值。
前几天,我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在沟里捉了些大龙虾,回到家就放到盆里,大龙虾俨然一个威风武武的红甲“匕首”,它全身红里带紫,穿着“盔甲”,一双钳子似的一张一张的,像是在谁挑战,一只小脚有力地支撑着身体,前面还有两条细长的“鞭”,“鞭子”的上面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是用来搏斗的,三把小扇子斜插在屁股上,这是它的鳍。
你别看它们身上长着硬壳,像没有肉似的,其实它的肉多的是,而且味道鲜美。
我捉到那些龙虾都是用油炸了,只见锅里由翻着白沫,像是他们在大战着,最后个个都憋得满身通红。到了这里,龙虾便可以吃了。
我认为龙虾是很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