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辈子,不会再见1000字

2024-11-07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亲人只有一次的缘分,无论这辈子我和你会相处多久,也请好好珍惜共聚的时光,下辈子,无论爱与不爱,都不会再见。”

这是香港电台知名主持人梁继璋赠与儿子的一句话,相比无论多么坚硬的心,也会在触碰到这句话后变得柔软;无论多么冷漠的人,也会因心中莫名生发出的一种介于寒冷与温暖中的抽搐而感到若有所失。且不谈我是什么类型的人,“ 自责”是我对这句话最初的反应。我为自己一次次逃离父母关切的目光,只因不愿接受那令我“心生厌烦” 的“管束”而自责;我为自己以长大为由,理直气壮地拒绝父母的“唠叨”而自责。。。。。。

曾有一位网友如此计算过今生还能陪伴父母的时光“ 毕业之后留在重庆上班,一年也就春节回家一次,真正在家的时间不超过5天。5天里,大概还有3天出门和朋友聚会、应酬。剩下的时间除开吃饭睡觉和上街购物,真正能陪妈妈的时间大概只有20小时。我妈妈今年五十有五了,如果上天眷顾妈妈能活到85岁,在她最孤独那30年里,我能在她身边的时间不超过600小时,也就是25天,还不到一个月。”

父母年迈我们还能见多少面?这个问题就像是一根针插进我们情感的胸口,触动我们那麻木的神经。每个人都会感到沉重和自责,当我们用‘多少’这个词来标注与父母见面的次数时,才发现这份感情原来是那么宝贵,而我们却无情挥霍。‘多少’不是多而是少,我们与父母相伴的时间远远少于自己的预想。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若当为失去的机会忏悔时才读懂这句话,真的太晚了。所以,当想要逃避父母的唠叨时,请掂量掂量这份唠叨中有几分爱是你所能偿还的;当想要远离父母的“管束”时,请计算计算,父母留给你的时间还有多少。

此前我曾密切关注 《老年法》 的修订,也曾无比赞同将“常回家看看”上升到法律层面。然而当一切成埃落定,当条条款款真正开始发挥法律效力时,我的那份热忱却荡然无存。又一个问题浮出水面,被法律条文牵绊着的“常回家看看”,还有亲情的味道么?答案想必是否定的。为人子女者,到底该如何去获得良心上的安宁呢?也许我们终生都难以赚取足够让我们快意报恩的金钱,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回报自己的父母。也许我们可以常回家看看;也许我们可以量力而行,花少许的钱让他们做一次短途旅行;也许……

或许我们年纪尚轻,父母也未到风烛残年,但请记住生命却终有尽头;或许我们总可以毫不犹豫的把未做完的事、未偿尽的情交托给明天,但请记住下一个明天总会结束。珍惜现在,珍惜还能陪伴父母的每一寸时光,因为下辈子,无论爱与不爱,都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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