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雨,就像远出的丈夫的回家,偶尔不定期回家,偶尔又常常回家,全是因为工作的需要,交通的便捷。
终于,又一次等到雨回家了。这样的等待,对于一个生活惯了在雨的国度里的我来说,实是有些难以忍受。也不管那么多,我是喜欢雨的,我的名字里边都喜欢有个“雨”字,大概是从小就跟雨结下了不解之缘吧?
小时候下过多少雨,自己又淋湿过几次,已经无法考究。但在印象中,很深的,淋雨的次数也是记不清了。那是念高中星期六的回家。雨的国度,自是雨多。于是,偶然不小心忘了带雨具回家,便是淋得个浑身湿淋淋,俨然一只从水库里头刚上岸的猴子。当然,这种落魄常常换来母亲和奶奶忙里忙外为我准备的衣服,洗澡水和满耳的关切。雨,接触得亲的时候当属直接地去淋。但如果你还用心地去听,那和雨的感情便会更深一层。雨的声音是很好听的,犹如不同乐器奏出的不同的曲子。在山里,你听到的是一片雨滴敲打树叶的哗哗声,如若还是在山涧,那声音便更加地真切。如果说这是什么乐器的奏鸣曲,那要算是钢琴群奏——这才能体现出雨的大器与急切。
在湖面上,雨的乐声自是悄无声息,不过,这是无声胜有声的美——你仍能从湖面上早已分不清圈圈的图画中得知。若是你坐在屋内或站在屋檐下,那雨滴滴落到地面的声音可就响了,噼噼啪啪的,像有点狂乱的拍击乐,还有点像生气的小孩的吵闹——再使点坏——弄湿还站在屋檐下你的裤脚。我喜欢淋雨,只是淋得不多,更多的是听雨。我的青少年是不兴时随身听的。也好在那时的听雨,才和雨结下这么深的情谊,当我听腻了歌声时,我仍可以竖着耳朵听听雨的音乐。
日增年长,心里多了些莫名的烦恼,无聊和无谓的苦痛。而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里,激烈的争竞已使心先于岁数披上白发。未老先衰似应该是对这个时代人最妥帖的称呼。商业的繁兴,流行歌也跟着繁兴起来——仰仗着一张张靓丽、俊俏的面孔,似乎他(她)们的歌声是不听不行,不听就成了时代的落伍者。只是殊不知,流行终究只是流行,今朝不如昨日。面孔一张换一张,却也不知道听出了什么名堂,他(她)们声嘶力竭的呼喊也不能为你、我、他解闷,减压多少,生活依旧如昨日般烦心。这便是现代,现代的声音压过了自然的声音。
可假日里,人们却是如热锅上的蚂蚁般回到大自然怀里。这让我想到班得瑞——那个——风靡全球,出了十六张专辑,用超凡脱俗的乐器,演奏出一曲曲摹拟大自然气息的曲子,宛然从喧嚣的都市坠入了莱茵河,亦或美丽迷人的阿尔卑斯山林。
生活依旧要过,人们不会学着陶渊明或者“不为五斗米折腰”地去生存。流行歌仍是如痴如醉般地被喜欢着,被崇拜着。
雨也还是要下的,她才不管人们怎么待自己。有人说,对于外界的喧闹不管不顾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傻子,一种是圣人。我以为雨是圣人——天使中的天使。而流行歌呢?只是时间的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