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肉交融的情与理1400字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亘古不变以来人们徘徊于情理之中,其中的不可解是世世代代所难言的题,殊不知却忽略了情理之间本身就如血肉交融而不可分,如唇齿相依而不可离,二者本身就是一体。

窃以为,情则是人对万事万物的一番感性,可谓人生七情六欲,是一个人所生来具有的,它被立足于人的思想,反映在主观之中。当我们以情为主导时,于是便出现了楚霸王“无颜见江东父老”而自刎于江,看似壮烈的英雄不返,我却仍不失悲叹,一个气概一世的豪气英雄,自我精神的国王,若是理性的反观于实际,又怎会英年早逝。必得以东山再起。又如尼采的“超人思想”,或许本身具有极大的感观主义,但又缺乏于实际,人固然能超人,但终究不能违背宇宙间的物质规律,这仿佛又变成了无稽之谈,由此可见,人终究不可极度以情感来感观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上我们又可观得,理性是对规律孰是孰非的感知并反映,就犹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的确,理性地结合于实际,仿佛就是处事的正确之道。实则不然,理性固然能使人正确认识物质规律,然而却不知所谓的“胜不骄败不馁”的淡然,及卖油翁“我亦无他,唯手熟尔。”其本身是对生活的消极与不作为。以理性看待世界,却缺乏了生活的色彩,当我们千篇一律地回答世界时,我们却缺失了一种我们生来具有的个性,而成为一只只所谓的“优秀的绵羊”,一台台单板的血肉机器,这个世界将失去色彩,无感情的灰色,是冰冷的,所谓“群氓”,也便是如此。所以说失去情感理念的的极度理性化,世人啖之乏味,皆远离。

于是乎,我又曾想,如果世界真就如雪莱所言是一方深潭,那无论是喧哗的浅水还是沉默的深水,我都不愿置身于其中一处,我更宁愿身处于其间的分界线上,享受更倾于感性化的理性主义,也正如苏格拉底幽默自认为的“一无所知”,才使他更热衷于去追求真理的自我。在情理的辩证之中,无论是情还是理,其本质都是对社会价值观的一番实现,帕斯卡尔所定义下的人,就如一株脆弱的芦苇,那么理性教会他的是如何生存,而感性主义则是教导它如何热衷于阳光,只有二者互相结合,便是“一株会思考的芦苇”,懂得“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骁勇向前,如何在范瓦伦笔下的"红皇后假说"的世界中不断得以前进。于最终完成人的价值--觉醒和思考的能力。由此看来,人类所需要的不是一个极致的情与理,而是一个血肉交融不可分离的情理结合体。

在现实中,却又有如佛经有云"世间有法,如梦幻泡影,如雾如电,应作如是观。"人生本就是几度秋凉的梦幻泡影,现实生活的将来本就是虚无而又缥缈无实,我们难免被遇见情与理像冲突之时,就如同现在社会上所纷扰的一个现象,当亲人违背于法,我们到底是报还是不报?一方面是情感的孝道之义,另一方面是法律的铁面无私,确实难以取舍。同样是面对于他人的失利,林肯却能写信而焚,这种理性的控制于情感,又是常人之可及的?相同而言,看似贸然的破釜沉舟,内在却具有理性的一番周密谨慎,情与理的结合,以理驭情,以情达理,才是"不可沽名学霸王。"如果说生命是一场搏击,感性便是其最锋利的刀刃,理性便是持刀的气力,从而更趋于海明威的桑提亚哥,即使被毁灭,也不可被打败,便是"物与我皆无尽"之境。

历史永远立足于真理,所以董仲舒把法家的法理与儒家的爱众相结合的新儒学才得以影响后世。"每个人身上都有太阳,主要是如何让它发光。"这便是苏格拉底对世人的一番质疑,或许只有将情理紧密结合,理性的控制于情感,并用情感对理性施以生命,才能有"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豪迈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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