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便是个不聪明的孩子,当然,小孩子又能聪明到哪里去?虽然与其他小孩一样有着不聪明的性格,我却依旧格格不入。因为,我不单止不聪明,我还喜欢自作聪明。当我对一件事无能为力的时候,我总喜欢按照自己以为正确的方法,妄想改变整件事,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老师总对打小报告的同学论功行赏,从而使我们班上流行起一股‘检查风’。小至礼仪谈吐,大至抄答案骂粗口,无一没有规定检查的同学,检查员从不徇私枉法,做错事了的同学都会记在小本子上,如实上报,而对于不守规矩的同学老师一向是严惩不贷,这种流行风使我一整年都过的战战兢兢。眼看就要学期末了,我马上便能如获大释,却在最后关头犯了个小错——
忘记叫妈妈签署学生手册了。眼看检查手册的班长即将走近,我却刚刚发现没有签名。我开始手足无措,这简直是在我光洁的人生中蒙上污点啊!我小心翼翼的度过了一年,班上大大小小十几个检查员的本子上没有记过一个我的名字!可现在……我抓耳挠腮,十分不愿在此刻失蹄,却也无可奈何,毕竟是我犯了错,只能原地待命似得等着班长越来越近的脚步。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这么长,班长终于走到了我跟前,伸出手向我讨手册,我迟迟不交上去,看着我故作镇定的表情,班长瞥了我一眼,像是在说:哼,你也有今天。我怒火中烧,见不得他如此瞧不起我,抓起手册和圆珠笔便向外逃。
最后,我在女厕所的一个隔间落了点,我不禁捏了一把汗,逃跑的时候不觉怎样,事后我才两腿发软,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做这种事,如此明目张胆的带着我的‘犯罪证据’就跑到了别地。但我又一想,还没有人知道我没签手册啊,我自己签了手册带回教室,再丢掉圆珠笔,一定无人知晓!我像是见到了希望的曙光,签字的时候手却有点发抖。
签好了手册,我犹豫不决的回到了教室,班长已经检查到另外一排座位的同学了,很好!没有人注意我回来了。我坐在位置上,理直气壮的唤着班长,“喂,班长,你还没检查我呢。”班长闻声望来,目光中带着不屑,却还是走到我跟前,翻开我的手册替我检查。看见我歪歪扭扭的签名,班长说,“自己签的吧?哼。”我不安的缩了缩脖子,生怕他揭穿我。但他只是转身走了,不愿再理睬我,但从此,他直至小学毕业都再没理过我。
我的心情本来是如释重负,但却被另一种更沉重的心情代替。如果当时我不逃跑,坦诚的告诉班长我忘了签名,再不济也只是会被记名会被上告,之后接受并完成我应有的惩罚。但恰恰相反,我相安无事,而且因为手册事件我更加谨小慎微,所以我整个小学都没被记过一次名。但也许是有得必有所失,我永远无法被班长谅解和被自己原谅,谁会愿意和一个不诚实的人交朋友?换我自己,我也不会愿意!我甚至一直在后悔,毕竟人谁无过,何况我犯的只是这么一个小错,只要我勇于认错、改过自新,那我还是清清白白的,但事实却是我不知悔改、一错再错,还掩埋了自己的错误整整四年。当时的我,可以说我自己还小,还不懂事,但这件事却藏在了长大后的我心中,忘不了,也去不掉。
香港凤溪第一中学初二:张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