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和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规、制度在本企业得以正确执行。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参加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试运转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