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学位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其论文有不同的要求。
1、学士学位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授予学士学位需达到下述学术水平:一要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二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这两个条件,不仅是获得学士学位的要求,也是撰写学士论文的要求。根据《条例》要求,学士论文考察的只是“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初步能力”,因此论文的题目不宜太大,论述的范围不宜太宽,只要对某个问题有一定的创见,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看法,就是一篇好的学士论文。
2、硕士学位论文:
《条例》规定,授予硕士学位需达到下述学术水平: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论文的要求比学士论文高,通过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基本应达到发表水平。硕士论文的选题应遵循先进、实用、可行三项原则,其既可由导师在研究方向上指定一个范围,由研究生自己选择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由导师指定研究题目。
3、博士学位论文:
《条例》规定,授予博士学位需达到下述学术水平: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是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生是我国学位培养的最高层次,其学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创造性的成果主要通过论文来体现。博士论文有以下特点:创新、系统深入和独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