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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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通用33篇)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1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秩序井然,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好学校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校园安全、管理、环境进行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分管副校长、纪委书任副组长,处室主任为成员的`管理工作组织,下设办公室。

  二、校园巡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常规,相关人员每天坚持对校园的安全隐患,国有资产的管理、用电、用水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环境管理进行巡查,并及时作好巡查记录,确保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四、各班级每学期举行一至二次的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值班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好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七、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2

  为加强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时段、各岗位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校园安全巡查坚持常态化,保证各时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全方位、全天候进行。

  2、各时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必须做到无缝隙对接,确保教学楼、部室、学生公寓、办公楼、餐厅、校园等处及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3、值班巡查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提前离岗或脱岗。

  4、遇紧急突发事件,相关部位巡查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妥善处置,并报告值周领导,防止事态扩大、事件升级,力争将损失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5、值班巡查人员若有事请假,必须交接本人各时段及相关部位安全巡查管理工作,防止出现空岗现象。凡是不交接安全巡查工作,视为旷职和失职。

  6、值班巡查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推诿扯皮,认真履行职责。

  7、校园安全巡查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相关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3

  为做好保安巡查工作,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订如下制度:

  1.巡查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2.门卫24小时值班;节假日由一名行政领导带班,并安排专人守校值班。

  3.学校在中午、下午放学后的休息时间与夜间等时段,由专门的巡查人员对学校重要部门和要害部位进行巡逻守护。

  4.上课期间禁止社会上的车辆进入校园。

  5.每天上放学开始前与结束后等时间,安排值日行政、值日教师、保卫人员在学校门口值班巡逻,引导学生有序出入校园,对可疑人员严加询问和监控,严防不法分子伤害师生。

  6.巡查人员由政教处统一管理,政教处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及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7.巡查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经常巡回检查;值班、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有事必须请假,不早退、不迟到,不脱岗。

  8.学校的.值班教师必须晚间住校,就寝前要清点每间学生寝室的人数。生管教师要定期排查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9.值班巡逻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做好值班、巡逻记录。

  10.遇到突发事件,值班巡逻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旦发生重大情况应及时报警。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4

  一、压实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师生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把疫情防控与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将疫情防控和幼儿园安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安全管理。

  幼儿园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防疫情向幼儿园输入扩散。严格执行幼儿园封闭式管理,做到“五个一律”:

  1.未经幼儿园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2.园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

  3.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

  4.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

  5.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加强联防联控,积极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整治幼儿园周边影响疫情防控和幼儿园安全的各类问题隐患。

  三、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幼儿园要按照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聚焦幼儿园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明确排查项目,细化排查内容,规范排查操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幼儿园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

  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对发现的.新问题迅速妥善处置。

  五、严防幼儿园极端伤害事件、校园火灾事故、等各类涉校涉生事故发生。

  六、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消防安全、园舍安全、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和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七、确保物资保障充分、安全措施到位,充分做好开学准备。

  八、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素养。

  九、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报告及时、信息准确。

  十、结合实际制定开学安全防控和应急预案。

  完善安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情引导、资源保障等工作机制,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提高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校园环境安定有序。

  x幼儿园

  20xx年2月1日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3、学校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 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6

  一、教学管理(15分)

  (一)教学领导

  1、每学年四次教学工作会议材料齐全,1分;

  2、教学领导分年级管理,有计划和分年级管理方案,1分;

  3、学校领导关注毕业班工作,参与毕业班备考方案制定,参加毕业班成绩分析会或学科汇报,2分;

  4、校长、主管校长、主任按规定节数听课,1分,超过规定节数,各加分;

  5、校长、主管校长、主任按规定要求参加教研活动,1分;

  6、教学领导按时参加各级各类教学会议,1分;

  (二)管理制度

  1、学校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学生、成绩考核、实验教学等有明确规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3分;

  2、学校、教研组、教师教学计划、进度、教学总结齐全,1分;

  3、学校能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记录齐全,2分;

  4、教学档案有专人管理,名目清楚,类别齐全,并能及时整理补充,2分;

  二、教师队伍建设(6分)

  1、教学领导、教师个人有明确的进修计划并能落到实处,1分;

  2、教师全员培训每学期不少于4天,有详细的培训材料、培训记录,2分;

  3、学校有青年教师培训计划,体现以老带新,有骨干教师、名师培训方案,并能付诸实施,3分;

  三、教科研工作(14分)

  (一)科研课题

  1、有省级以上课题并结题,2分;有省级以上课题但未结题,1分;只有校本课题,分;

  2、有国家级课题并结题获奖,加1分。

  (二)教研活动

  1、教研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内容充实,专题教研主题鲜明,能做到人员、时间、地点三固定,教研活动记录详细,4分;活动时效性强,有特色,加1分;

  2、各教研组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2分;

  3、学校能保质保量上交上级部门要求的各项教学文件,2分。

  4、集体备课有组织、有记录,效果明显。同头教师进度统一、重难点统一、作业统一、考核内容统一,4分。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7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暑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员的安全。

  财产:

  1、教室内所有电脑的主机搬入三号楼的电教组内。

  2、对于教师个人的贵重物品,教师自己个人保管好,尽量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3、学校的其他财产没有经过总务处和财产管理人员的批准的不得带出学校,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数目较大的将交警方处理。

  安全:

  1、对于在暑期内进入我校施工队伍的人员管理服从学校统一布置,在学校内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如发生情况及时与施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

  2、晚上十点以后不得施工。

  3、施工队伍将财产在带出学校之前应经门卫和总务处验收以后方可带出学校。

  4、门卫值班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执行,在暑期内白天学校有值班教师和门卫负责值班,晚上有门卫负责值班,如由突发事件及时与学校行政人员或总务处取得联系。

  5、门卫无权将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8

  一、为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环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学校由专人负责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设治安小组,在校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工作。

  二、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时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师生在上课时间不传呼电话;课间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返校;任何人携带物资出校门须有有关人员批条,门卫有权检查;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

  三、教室、学生宿舍要按时关,锁门窗;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办公室、教室里概不,会客;宿舍里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住宿生不得私自外出住宿或留人住宿。

  四、食堂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洁工作,经常检查电路和炉膛残火,按时关锁门窗,加强食堂保卫。

  五、实验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并随时关锁,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格保管,科学使用,室内须有劳保用品(如口罩、橡皮手套等)和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器材。

  六、会计室要严格现金管理,过夜现金、会计携带现金都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会计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符合安全要求,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严格保管,财务档案妥为保存,不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七、电工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严禁违章操作,电工不得带电作业,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电路维修要经常化、制度化,并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机器设备要加强保养,配电间闲人免进,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送电,安全生产。

  八、治安小组要经常组织检查,记载校内各处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扰;安排寒暑假学校值班事宜;加强假日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发现不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者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九、坚持夜间、星期天及节假日值班制度。校内每天昼夜都有人值班,不留空岗。当班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职责去做,并认真记好值班日志,以备领导检查。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9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长带新生报到来回途中必需留意交通安全,妥当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顺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处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同学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留意准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同学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生疏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在校内外都必需遵守交通法规,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大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同学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2、严禁在教室内追赶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解,应报告老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解,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搬动。

  6、大扫除时留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牵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需征得家长同意。

  9、做文明同学,不要有任何有意损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加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担心全因素应准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试验课要严格遵守试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试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章进行。

  13、在来回家校的路上,要留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章。

  14、参与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住宿生必需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同学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同学人身安全受法律爱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同学人身安全。

  2、同学在校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同学。

  3、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大事,损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同学开展有害同学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同学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卑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同学,全部同学在政治上一律公平。

  7、学校应适当组织同学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急的劳动项目不得支配同学参与。

  (四)同学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同学的自管力量,同学个人物资由同学本人负责保存,应当仔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同学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同学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4、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任凭翻动他人物资。

  (五)同学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同学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同学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实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不提倡同学到公共消遣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同学参与有危急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留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六)同学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范围:

  1、各类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钢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铅笔刀、仿真刀、尖头剪刀、各类尖锐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钢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要加强对同学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同学不带、不玩各类刀具,正确引导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实刀具管理的责任制,常常排查,对发觉持有、携带违法管制刀具的同学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同学在教室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同学不得携带任何刀具进宿舍,生活老师应常常提示和排查。同学在校内内公共场所严禁携带各类被管理刀具,一经发觉,马上收缴。

  4、各班对美工刀进行集中收集,贴上同学的班级和姓名,统一交相关美术老师管理。

  5、对同学已经带到学校的玩具刀统一由班主任老师保管,放假时交其家长或责令带回。

  三、处理方法

  以上管理条例盼望各班主任和美术老师仔细执行,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违规,将与相关责任人的级部考核挂钩,并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10

  1、微机室要安装防盗门、防盗铁栅栏,钥匙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应急时,人员能安全撤离。

  2、室内电源线路布置要科学规范,要定期检查,保证通风性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设备。

  3、严格执行上机操作程序,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或插接各种电源,严禁将书包及危险品带入机房,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每堂课都要定人定机,并有记录,杜绝室内无教师指导,学生自行操作的现象,任课教师与微机室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签字交接。

  5、微机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防盗、防雷击等设施,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安全用电工作。下班时要检查报警电源是否插好,关闭电源,门窗落锁,方可离去。

  6、严禁在微机室内会客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7、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课堂由教师实施管理,其余时间由管理员负责,发生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11

  一、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逻制度

  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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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12

  1、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专门分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计算机室的各项安全工作。

  2、使用计算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来历不明的计算机软件不得随意使用、传播。

  3、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迷信信息及物品。

  4、计算机配置、类型和分布情况应登记造册;建立防盗、防破坏、防制黄(贩黄、播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计算机室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栅栏。有条件的,应安装防盗报警器终端);无安全保障的场所严禁放置计算机。外借计算机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切实加强计算机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计算机室内吸烟、使用明火,计算机室必须按要求配足消防器材。用机时值班人员应巡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用机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外联网络的工作站、服务器、终端等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装置,防止雷电和静电冲掉程序,击坏设备。

  6、因工作失职、有章不循造成计算机被盗、机房火灾或发生计算机制黄、贩黄、播黄等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凡新购置的计算机,须按学院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在落实使用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8、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规定”,确保计算机正常、安全使用。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13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服从生活指导的管理,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换房(床)居住,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归校要及时销假。

  2、学生宿舍统一作息时间。

  3、讲究卫生,衣物鞋帽、洗漱工具等摆放整齐,不洁衣物及时清洗。

  4、学生宿舍不得会客,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包括家长)。

  5、严禁在室内打牌、喝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文明活动。

  6、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或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电炉、电炊具、电暖器等学校电器设备。

  7、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公物或私自将公物带出校园。

  8、学生宿舍按男、女生分设,男女生不得互串,并分别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教职工担任男、女生宿管员。值班室就近安排在学生宿舍入口处,并配备电话、电筒、学生花名册和家长联系电话,熟知学校领导的电话和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

  9、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宿舍走廊过道必须安装照明和安全指示标志,宿舍区必须配足消防灭火器材。

  10、周一至周五下晚自习后一律不允许住校生外出,周末原则上不留宿学生,特殊原因确需留宿的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同意报名登记,并和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对寄宿学生,值班教师将进行查铺点名,并将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告知家长。

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实验室内务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院系、直属单位、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设立“××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院系主要责任人组成。其职责主要为:

  (一)领导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审定实验室安全重要事项;

  (三)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等项目及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问题组织评估并提出专业性意见。

  第五条我校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拟订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组织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院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

  (五)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评比;

  (六)负责国家管控危险品的申购备案和使用监管;负责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资质更新和辐射工作场所的年度监测;负责全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协助院系开展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特种设备年检等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单位主管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

  (二)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筹集资金,加大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投入。

  第七条各院系、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包括院系和实验室两级),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二)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四)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

  (五)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

  第八条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为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实验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实验室需建立完备的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填写实验室每周安全自查记录。对实验室临时来访人员,各实验室有义务对其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条学校应与各院系、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院系、单位应与各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院系、单位的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在单位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判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登记,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有开展安全教育的义务。各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和一般急救知识(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方法),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一)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需根据学科和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安全教育考核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二)建立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尤其面对承担化学、生物、辐射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科研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

  (三)建立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及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务管理

  (一)各院系单位应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实验室危险源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各实验室需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三)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五)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六)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应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七)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获取相应资质。

  第十九条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辐射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辐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体检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强实验室排污处理装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不得将实验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实验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按规范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需办理使用许可证,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

  (三)对于自制自研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二)化学类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三)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二十三条水电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接线板严禁串联使用,严禁置于地面上使用。

  (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

  (五)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校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三)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各实验室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五)易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钢瓶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且配备泄漏监测装置的场所。各种气体钢瓶应竖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六)气体钢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存有安全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具体细则请遵照《××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院系、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操作规程与工作档案的完善、危险物品管理台账、安全设施配备、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与整改等。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及时向所在院系、保卫处、管理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隐瞒不报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管理处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及所在院系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对瞒报、延报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应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提交××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责任进行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将依据相应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应悬挂公示。

  第二条各实验室应设有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第四条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制度。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形成制度,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

  第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六条实验室在承揽校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安全责任。

  第七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格做到四防、四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气;查仪器设备)。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严格杜绝火灾隐患。

  第九条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第十条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大学关于剧毒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实验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应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和污染身体;尽量减少人体接受外部辐射的计量;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扩散造成的危害;对放射性废物要储存在专用污物筒中并定期按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在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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