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药品管理制度(通用32篇)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入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国家关于不合格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2、药房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1、不合格药品指购入过程中出现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
1.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1.3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4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5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还包括:
2.1药房库存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破损的药品。
2.2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现的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
2.3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
3、发现与第一条相符的不合格药品,不得购入和销售。
4、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相应药品检验所检验。
5、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药房进行复核,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拒收。
6、药房工作人员(含中药)每月30日对储存的药品质量进行一次质量的养护与检查,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红色标志)。该批号药品不得继续调配和销售。同时应建立以下制度:
6.1、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6.2、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登记本。
7、对于假劣药品、质量可疑药品、出现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停止购入和销售,就地封存,不得退换货,并向朝阳区药监局报告。
8、对于过期、失效、虫蛀、变质等一般不合格药品,由药房填写不合格品报损报废申请单,经药房主任核验,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销毁。
9、药品的销毁,应在药房主任的监督下进行,应有销毁工作记录,销毁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特殊管理药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可采取深埋,燃烧等方式。
10、抢救室的急救备药,病房的急救备药,科室备药,应按本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报药房主任核查,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后,遵从本制度进行销毁。
11、药房主任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和归档。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2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采购来货验收时发现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经验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3
第二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4
连锁药店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5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
(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6
1、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医院内部突发情况,如临时停电或his系统故障等,亦按此制度处理。
2、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集体食物中毒等。
3、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4、急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急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5、各病区急用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急诊药房负责调配。
6、若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药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突发事件药品供应。
7、若处理突发事件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时间。
8、若事件情况紧急或牵涉面较广时,则由药剂科主任向分管院长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由医院统一安排处理。
9、临床各部门配备急救、抢救用药,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专科情况向药剂科申报请领其他抢救用药,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足,定期养护,除护理部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外,药剂科每季度安排药剂人员检查相应部门抢救车药品备用及效期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必要时将结果汇总给护理部。
10、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门急诊药房则根据收费处备用机制的运行情况,使用相应的应急流程:
(1)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可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收费处按手工处方进行收费(必要时,药剂人员现场指导),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2)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无法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门急诊药房进行手工划价,收费处收费,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11、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病区药房使用应急流程:
医生开具手工医嘱单,药剂人员配方,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补登。在突发情况期间,停止退药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门、急诊药品的价格his系统每天进行更新,以确保单机版进行划价。
13、各部门日常应准备应急电源,并定时维护修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保证突发情况时通讯正常。
14、突发事件结束后,药剂科应对该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改进,积累宝贵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完善应急系统。
15、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培训,让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都了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附:简要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主要分以下二类情况:
第一类:停电、医院his系统故障(包括电脑故障等)。
第二类:抢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抢救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急需调集医院没有的药品或库存不足的药品。
适用于第一类的预案流程:
1、停电时,电话咨询设备科,查询停电的预计时间;并及时启用应急灯或手电筒;若停电时间较短,可让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药品可先付押金,药师审方发药;停电时间较长不能修复时,使用手工处方,手工划价收费发药。
2、his系统故障时,电话咨询信息中心(咨询故障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短时间能修复的,可让病人等候;需长时间修复的,采用手工处方,单机版划价收费,药师核对发票并审方发药,待恢复后确认处方。
适用于第二类的预案流程:
第一时间通知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联系相关药品供应的医药公司或厂家;承诺: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若本市内有库存的药品2小时内到医院,本市内没有库存的药品根据具体情况供应。
备注:
1、药剂科主任、采购、各部门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
2、当发生停电或电脑故障时,应及时打电话给相关科室及时维修;
3、应急灯放置急诊药房,每周检查,电力不足需充电;
4、药房必须备有正常的打印机、计算器及药价本(药价及时更新)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7
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销正常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谦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品。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若遇急症或特殊情况用药,应立即外出采购,以供病人急需。
5、药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济南市卫生信息中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对于临床需要,未在招标范围内的品种,需将计划报请济南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采购。对临床更换厂家、产地的品种,及时请示药学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6、及时向科(部)内提供疗效好、价格低的.新药信息。
7、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票,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8、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帐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力理报销。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8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的采购流程,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药品供应商资质审核
2. 药品采购计划制定
3. 药品质量检验标准
4. 合同签订与执行
5. 药品入库验收
6. 记录管理与追溯
7. 库存控制与效期管理
8. 不合格药品处理
内容概述:
1. 资质审查: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2. 采购计划:依据市场需求、库存状况和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3. 质量检验:设置严格的`药品质量检验标准,包括药品成分、有效期、包装等。
4.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药品来源可靠。
5. 入库验收:药品到货后,进行实物与订单的一一对应,确保数量、品种无误,同时进行质量复检。
6. 记录管理:建立完善的购进记录,包括采购单、验收单、发票等,便于追溯。
7. 库存控制:实时更新库存信息,避免积压或缺货,优化库存周转率。
8. 效期管理:对药品效期进行监控,提前预警,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9. 处理机制:对不合格药品,及时报告、隔离、退货或销毁,防止流入临床。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5.1
批准日期:.5.1
执行日期:.5.1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文件名称: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编号: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5.1
批准日期:.5.1
执行日期:.5.1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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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10)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0
1、组织贯彻各项方针目标,对本店内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制度和规定。
3、督促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经营质量。
4、负责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好月审核查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
6、负责督促药品质量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促销落实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议,提出措施,以防为主,不断改进。
8、负责对消费者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9、负责定期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11、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1
1、总则
1、1、根据《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44号)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结合试验室实际使用危险化学药品情况制定本办法,要求试验室全体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1、2、危险性化学药品种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3、公司全体人员均应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防各种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职责
2、1、检测室主管领导负责审查批准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采购计划,配备相应的储存专柜、防护等资源,负责安全教育。
2、2、试验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及废物处理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需用计划的申请和上报,监督使用并检查废液是否按规定处理;发现违章操作行为,应立即纠正,填写“不合格工作的评价及采取的.措施”表,协助责任人制定纠正措施,限期纠正并报试验室领导审查。保管专柜钥匙,掌握使用、储存情况。
2、3、化学分析人员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化学分析操作方法。填写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领用审批登记表和各种化学分析记录;负责化学室的日常安全检查、每次工作结束,仔细清点危险化学品入库数量,锁好专柜。
2、4、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检查使用管理情况,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批准日常领用计划,负责安全教育。
3、严格计划采购审批制度
3、1、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采购苯酚、丙烯酸酰铵、氩砷化钠、氢化钾等有毒化学试剂,三大酸(硫酸、盐酸、硝酸)、汞和易燃品乙醇,实行少储存勤采购。采购有毒、易燃、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由化验室负责人填写“采购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报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购置。
3、2、严格控制采购渠道,危险化学品必须从评价合格的化学试剂供应商名单中采购。
3、3、采购进场的危险化学品,应立即办理入库登记,不得在办公室或其它场所停放。
4、建立危险化学品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有毒、易燃、爆炸、腐蚀性化学试剂分别存放,并与普通试剂隔离。由试验负责人和化验室负责人共同负责。使用苯酚、丙烯酰铵、氩砷化钠、氢化钾等有毒化学试剂,必须有两人到场才能开锁取用。
5、危险化学品实行使用审批制度。
化验员根据每次分析项目需用数量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审批计划”,试验负责人审核,检测室负责人审批。
6、建立使用发放登记制度。
发放时由检测室负责人根据领用审批计划,发放相应数量,双方签字认可。
7、持证上岗。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才能独立从事化验室工作,正确按照化学分析方法处理化学分析后有毒、酸、碱废液及废物。将废物放入废液桶进行中和,测量ph值达到7±1范围后,再排入下水道中,并用适量清水冲洗。
8、严格控制进入化验室人员,非试验室人员进入化验室须有试验室领导同意,并指定化验室负责人或试验负责人陪同。试验室其它人员进入化验室应有试验负责人同意。
9、劳动保护
化验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带防护手套。
10、奖罚措施款
10、1、化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与相关人员的安全质量奖挂勾,当全年无任何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质量体系审核无不合格项时,年终发放安全质量奖。
10、2、当因责任人员主观原因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大小由公司办公会研究处理。
11、应急方案
11、1、公司任何人发现化验室出现异常现象时,如“门、窗”被非正常打开、“危险化学品专柜”被非正常打开,要立即向试验室主管领导报告,由化学室负责人保护好现场,在公司领导未作出指示以前,不得改变原有形态。
11、2、化学试剂烧伤,一旦发生化学试剂烧伤,要立即采用清水冲洗,并向试验负责人汇报,试验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当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向试验室领导汇报,同时尽快护送伤员到门诊所医治。当门诊所医治有困难时,要尽快送大医院救护。
11、3、发生危险化学品被盗事件
a)立即向试验室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b)试验室领导接到有关危险化学品被盗报告时,要立即组织相关部室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分析事故大小、轻重程度;
c)由技术或质量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同化验人员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点,确认被盗化学试剂种类、数量,分析危害程度;
d)当认为被盗化学品危急周边环境人生安全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调查追踪。
11、4、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公司领导接到火灾事故报告时,要立即组织相关负责人员进入现场,打开门窗通风,指挥输散各楼层围困人员到安全地点,启用灭火器,同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火势严重时,要即拨打119报警,请求援救。
12、本办法由试验负责人负责解释。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2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3
一、教师的责任
1、各科教师在课堂内外都有对学生护书培训的任务,做好督检查工作。
2、按照使用的频率和方式,可以将教材分为两类:《语文》、《数学》、《英语》为一类,要求学生为课本包上书皮,《音乐》、《美术》、《品德与生活》等教材,可分年级直接存放在专业教室,或由科任老师负责整理保存,并给教材编号,按学生的学号统一发放,下课时再由老师统一收回保管。
3、每学期开学之前,各教研组长组织本学科教师对教材中变更的内容,做一插页,加入旧教材,注明变动的地方及变动内容;对于变更的有关练习,也要做成插页,加入《练习》中。
4、定期引导学生对所使用的教材进行维护,经常在班级开展教材维护展评活动。
5、学期结束时,由各科老师协助图书室,作好有关教材的检查回收工作。
6、图书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收回的教材消毒整理,确保教材的整洁、统一、有序。
二、学生的责任
1、拿到教材后,先在书签上写下自己的姓名、性别、自己喜欢的格言警句。
2、使用教材时,做到不乱写、不乱划、不标记、不折角,做课堂笔记和课堂练习时,要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
3、经常对所使用教材进行维护,如:把折卷的书角伸展压平等。
4、在教材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慎,造成教材严重破损直接影响下次正常使用者,要自费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清破损的'原因;如造成教材丢失者,也要重新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上丢失的原因。
5、期末,教材交给图书室统一管理验收。如发现教材破损较为严重,影响到教材使用年限的,学生要按照教材定价赔付。赔付金作为教材维护基金,由图书室统一管理使用。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4
1、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抢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与保养,并熟练使用。
2、抢救车设专人管理,并做到定期清洁和检查。
3、急救车、抢救物品、仪器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更换位置。各班人员要熟悉急救车备用的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能够熟练掌握抢救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记常用抢救药品的剂量。
4、抢救仪器和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时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5、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及时补充,如因药局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急救车内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6、急救车上的急救药品和仪器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物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品、仪器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本物必须完全相符,每班交接并签全名。
7、实行药品及物品失效期预警制度,设制急救车药品、必备物品的一览表。表内标明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的名称、基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护士在检查药品时如发现即将过期的药品,即在相应位置用笔写“:*”以提示在失效期前优先使用;在检查一次性医疗物品时同样用此方法。
8、存放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药名、剂量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9、急救药品使用时,应记录于抢救用药记录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
10、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用一次性封条封存,每周清点核查并双属签名。
11、护士长平时检查急救车的交接班情况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5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腐蚀性物品不能在电烘箱内烘烤;
2、钠、钾、过氧化物及其他规定的药剂应放在阴凉地方;
3、潮解性药品应当用毕就立即用石蜡或火漆封好,挥发性及易燃性物品用毕,应立即用石蜡或适当封料封好,须防止在可能着火的情况下不进行封口;
4、强酸(如发烟HNO3、浓H2SO4、浓HCl)应当专门放置处理;
5、对于剧毒药品(Ag 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6、开启浓氨水,盐酸,硝酸,乙醚等药品前,必须预先放在冰箱内冷却,或先盖上湿布,用冷水冷却后,再在露天场所开动瓶盖,操作者应戴上防风镜,以免发生喷溅;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二、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6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10)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药品上柜。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验收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验收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质量验收人员应当具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2、药品配送到门店应立即进行现场验收,若不能当即查验的应暂时放置待验区,在当日内完成验收,冷藏贮存药品必须立即验收,按规定条件贮存摆放;
5.3、药品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逐个查验。
5.3.1、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
5.3.2、对其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查验有无破损、污染;
5.3.3、仔细查看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向公司质管科报告,及时办理退货相关手续;
5.3.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随附加盖公司质量管理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采用电子文件进行转移、存档;
5.3.5、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药品证明应及时登记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中,留存备查。
5.3.6、中药饮处片应有批次检验报告书。
5.3.7、验收冷藏药品,需与配送人员进行冷藏药品交接,确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药品温度要求,并记录,验收冷藏药品需在15分钟内完成。
5.4、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标明质量状况及验收时间。
5.5.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工作。
5.6、送货凭证应按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或按柜按月分别装订成册。送货凭证保存至少五年。
5.7、验收并记录,至少保存5年。
6.相关表格:药品拒收报告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8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19
一、目的:
规范电子监管码药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时的信息采集和传输。
二、范围:
本公司经营的药品中属国家规定的附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三、内容:
1、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是指我公司正常经营的被列入国家电子监管目录的药品,并随着国家监管目录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2、质管部负责对附有监管码的品种的审核确认,并指导保管员操作。
3、企业对未按规定加印或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监管码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扫码设备无法识别的,企业应当拒收。
4、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药品入库时监管码的采集、传输管理。
(一)由保管员负责入库药品监管码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要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一扫描;拆箱药品以中包装或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逐一扫描。
(二)信息采集确认无误后,由信息员通过专属平台进行传输;确认传输成功后方可删除扫描枪内信息。
6、药品出库时监管码的采集、传输管理。
(一)由保管员负责出库药品信息码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要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一扫描;拆箱药品以中包装或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逐一扫描。
(二)信息采集确认无误后,由信息员通过专属平台进行传输;确认传输成功后方可删除扫描枪内信息。
7、保管员负责扫码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信息员负责扫码工具和上传工具的维护工作。
8、本公司电子监管信息传输网络平台密钥由信息员保管、使用、维护。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20
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淘汰工作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药事工作原则,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研究,制定如下药品淘汰工作制度:
一、药品淘汰的范围:
1、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按规定立即淘汰,不得使用。
2、临床使用量小(连续三个月总量消耗≤20个最小包装单位)并且可以被替代的药品;
3、在临床治疗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
4、在临床使用中严重违反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
5、讨论通过的新药,在三个月试用期间用量很少(三个月总量消耗≤20个最小包装单位)的品种。
6、临床专科在填写《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时,同时应考虑淘汰1种本科室原先使用的'同类或类同药品,待所申请的新药正式引进时,专科提出的待淘汰药品不再购进。特殊情况(如新设的专科及无法替代的药品等)可不提交淘汰药品,但需经药学组讨论,并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
二、药品淘汰的审批:
属以上药品淘汰范围任意一项的药品,均由药剂科负责提请药事会审批。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规范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验收作业,保证购进药品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4、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药品验收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企业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6.1.1、验收人员从待验区商品移至验收区,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药品验收抽样按一定的比例,每批在50件以下(50件),抽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6.1.2、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批号,20件以内不能超2个批号,供货单批号必须与现场验收批号一致,批号不一致全部拒收;
6.1.3、同一批号的药品开箱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装、拼箱药品应逐个查验,贵细药品每箱查验:
6.1.3.1、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者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6.1.3.2、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
6.1.4、整件药品箱内应附“合格证”或装箱单,确无发现合格证或装箱单,则按“拆零”验收,抽样需加倍,液体药品必须抽样5-10盒,看是否有沉淀、混浊、渗漏等情况,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则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6.1.5、验收员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开箱后每件包装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3个以上小包装进行检查,如有异样需复检时应加倍抽样复查, 重点抽查首营品种、进货验收和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有问题的药品、质量易变的品种,对生产厂检验报告产生疑问的品种、接近效期品种、外包装有异样的药品;
6.1.6、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6.1.7、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进口药品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1.8、验收人员取实物与系统中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图片核对无误后,录入验收结论;
6.1.9、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已抽样”标示;
6.1.10、对未按照规定加印或者加贴条形码的应当在箱外加贴条形码,或条形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采购部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
6.1.11、验收员系统确认提交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记录批准文号;
6.1.12、验收记录要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完整规范,结论明确,记录至少保存5年,在验收记录上系统自动签署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
6.1.13、商品验收完毕放至验收区后紧挨着的合格品区绿色地标托盘中,通知保管员此商品可以入库、上架;
6.1.14、药品效期需达到如下标准:1-1.5年的不低于10个月,1.5-3年的不低于14个月,3年以上,不低于21个月,特殊情况报采购部、质量管理部按效期管理原则处理;
6.1.15、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并注明不合格事项,验收员要及时在系统填写《验收拒收记录》,3天内报告项目采购、采控人员通知供应商处理,质量可疑商品填写《商品质量复检单》报质管部复核;
6.1.15.2、质量异常等情况:如包装碎裂、包装箱或包装盒破损、外包装变形、脱色、包装凹凸不平、渗漏、沉淀、混浊、液剂或注射剂中有异物、结晶析出、瓶口松动、气雾剂或喷雾剂等特殊剂型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变质、片剂破碎、裂片、受潮膨胀、粘连、发霉、变色、软胶囊熔化、装量不足、空胶囊未装药、空泡眼未装填药物等等;
6.1.15.4、生产厂家用印有新内容的粘贴纸将旧内容部分覆盖的;
6.1.15.5、内外包装批号、效期不一致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无批号、无效期或数字打印错位、印刷错误;
6.16.1、通过人的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试验,依据药品质量标准、药剂学、药物分析及药品说明书的相关知识与内容,检查时打开包装容器,对其剂型、颜色、味道、气味、形态、重量、粒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6.16.3、验收人员无法判断,以质量部判断为准,质量部无法判断送药检所检验结果为准;
6.17、验收员在药品到货后(单、货齐全)做到随到随验,验收后发现少货的由供应商负责。
6.2.1、验收销后退回的药品,凭客户的退货凭证或随货同行单或客户在系统中的退货申请,按照进货验收的规定进行验收,所退回的药品必须每盒都需验收;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22
一、回收药品的范围包括:家庭过期药品、变质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假劣药品。其它药品一律不得回收。
二、家庭过期药品实行定点回收,家庭和个人可以将过期的药品送到附近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由回收点统一回收。对群众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不论数量多少定点单位不得拒收。
三、未设立回收点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回收过期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回收只限于家庭和个人(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在回收范围之内),不含各类组织和单位的过期药品。
五、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在回收过期药品时,应向群众宣传回收过期药品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合理用药知识。营业时间内必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提供药学服务,指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
六、定点单位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箱)存放。定点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回收的过期药品应统一登记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簿》上并详细记录;回收的过期药品要集中存放在“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中。
七、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每季度末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收集存放,收集时要清点数量,并填写《过期失效药品移交表》,定点单位和监管单位人员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保存。
八、“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应统一标识、统一规格,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统一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九、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销售或流入社会。
十、对定点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定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规范的回收点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造成回收的过期药品再次销售或外流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予以查处。
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篇23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极具危害。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