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精选31篇)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保障施工期间员工生命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施工属地责任单位对属地区域内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其可以根据本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订内部管理细则,对进入属地区域的内外部人员进行管理和奖惩,但必须以明确履行告知和宣传义务为前提。
第二章释义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指施工区是指进入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施工现场范围。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所指施工区范围,分别由各施工单位作为属地责任单位分别管理,属地责任区域的责任划分和区域界线依据各施工项目区域界定。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所指责任人是指:
1、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公司员工和在本公司施工的人员及临时进入施工区的人员。
2、未履行告知、宣传义务而导致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公司或施工单位接待陪同人员。
3、已经被告知而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
第三章规定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1、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必须将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及资料复印件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醒目的安全标识(袖章)。
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每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确认后备档,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时进行抽查。
第七条人员进出施工区规定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区必须由该项目员工到西门引领,驾驶车辆需停靠在来宾停车位,严禁驶入施工区(施工及送货车辆除外)并在厂区大门办理登记、接受检查、存取不安全物品等手续,其接待及陪同人员负有向其告知和宣讲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1、西门保安有权禁止不佩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区。
2、确认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区时且没有佩戴安全帽时,施工单位在接人的同时带安全帽。
第八条禁烟规定
(一)施工区内任何部位、任何时间、任何人员均严禁吸烟。
(二)除焊工、气割工等特殊工种允许携带配置的`火机上岗工作以外,严禁任何人将香烟、火柴、火机等与吸烟有关的物品带入厂区。
(三)外来人员带有与香烟有关物品的,在其进入厂区前,西大门保安应即时提醒进入厂区人员将相关物品存入厂区西大门门卫保管箱内。
第九条劳保着装规定
(一)在施工区内的相应场所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劳保着装。
1、西门保安对进入厂区人员进行检查,严禁任何人赤足、裸胸、穿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衫和背心进入施工区和在厂区内行走。
(二)进入施工区相应场所(除办公室、控制室、操作室、门卫室、化验室、值班室等场所之外的其他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严禁将安全帽作为座位使用。
2、佩戴安全帽必须要按规定的标准系扣好帽带。
3、过期及破损的的安全帽严禁使用。
第十条电器设备管理规定
(一)电焊机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使用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2、一次线必须用铜芯电缆线,二次线接头必须用螺丝压紧,在需要延长时接头处必须做好绝缘防护;
3、电焊机必须做好机壳接地;
4、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
5、高空焊接或切割时,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二)气(焊)割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使用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2、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扳手上不得沾染油脂。
3.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运氧气瓶或乙炔瓶。
4.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5.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必须满、空瓶分开放置;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乙炔阀,后关闭氧气阀。
7.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氧气自动跑尽,再进行拆卸修理。
8.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1-81《乙炔胶管》的规定。
9.使用中,氧气胶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胶管着火时,应先熄灭炬火,可用胳膊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10.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1.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2、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13.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焊)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4.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并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定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配电箱管理规定
1、配电箱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电工负责安装。
2、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3、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4、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5、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谭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不得放置任伺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技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管理规定
(一)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时,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2、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时应遵循安全带高挂低用的原则,禁止在支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并专人监护负责。
(二)交叉作业
1、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
3、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4、吊装与焊接作业时必须专人监护。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与督察处将不定时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1、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
2、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与安全交底备档情况检查。
3、用电安全及带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检查。
4、其他安全方面检查。
第五章考核
第十三条违反规定在厂区内吸烟的,罚款500元/人.次,本公司员工予以开除,同时对吸烟者所在区域属地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厂区内非岗位工作需要部位发现烟头、火柴杆、火柴、火机等与吸烟有关的物品,不论是否可以落实其来源,按100元/件.次扣罚发现位置所在区域属地责任单位。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未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及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开始作业的,对所属施工项目单位罚款500元/次。
第十六条进入施工区的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人.次;所属项目施工单位罚款50元/人.次。
第十七条未按规定的标准系扣好帽带者,对其罚款30元/人.次。
第十八条将安全帽作为座位使用者,对其罚款100元/人.次。
第十九条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对其罚款50元/人.次,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
第二十条违反配电箱安全操作规程的,对其罚款50元/人.次,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
第二十一条违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对其罚款50元/人.次,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
第二十二条非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施工区的,依据所属施工项目部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次。
第二十三条经发现从北门进出厂区的,视同偷盗,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罚款20xx元。对责任保安人员按罚款额度的10﹪进行处罚(特殊原因必须从北门出入的必须经指挥部同意)。
第二十四条如外来人员在不了解制度的情况下违规,按相应的标准将违规处罚责任落实到其接待单位和陪同员工。
第二十五条已经被告知安全管理制度而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其违规处罚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规定由综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责任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2.达到合格的奖励,不合格的罚款。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3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4
1、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更换。
4、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5、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通道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准说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7、要注意各种危险标志、信号、安全警示,不可通过“禁止通行”的区域;切忌坑内、洞口、陡坡、岩石下等危险处所休息。
8、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警示标志,确实需要临时变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其他临时措施,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9、再油库、炸药库、电锯房、木料加工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引火物入内
10、严禁再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或多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高处作业不得向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1、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5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电力建设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利用经济杠杆,激励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电力工业部 1995年《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2国家电网公司 20xx年《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3 DL5009.1—20xx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奖惩拉开档距,严禁平均分配。
4.1.2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施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4.2奖励
4.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4.2.1.1单位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1.2个人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2奖励实施
4.2.2.1对单位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2.2对个人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推荐。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4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4.3惩罚
4.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20xx元。
4.3.2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条款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每次处罚1000元—5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
4.3.3施工单位未履行总包单位工程安全协议中有关条款的,处罚20xx元。
4.3.4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20xx元。
4.3.5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20xx元。 4.3.6施工单位未按安全协议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处罚20xx元。
4.3.7同一施工区域发现三人及以上群体违章的,对该责任单位按罚金总和加倍处罚。
4.3.8对违章罚款说情者给予同额罚款。
4.3.9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验合格,不按时整改,每延迟一天处1000元罚款。
4.3.10罚款由安全监察人员开具违章违纪处罚单,以上处罚只对单位(条款已明确的除外),不对个人。
4.3.11责任单位收到处罚通知单三日内到总包财务交罚款,若逾期不交,总包单位将从本月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5.违章处罚标准
5.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作业性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5.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5.1.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
5.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1.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5.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
5.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配电盘未装漏电保安器;
5.1.8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
5.1.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5.1.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11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5.1.12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5.1.13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5.1.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5.1.15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5.1.16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5.1.17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1.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5.1.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5.1.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5.1.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1.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5.1.23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
5.1.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5.1.25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5.1.26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5.1.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 5.1.2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5.1.29搭乘载货吊笼; 5.1.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5.1.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5.1.32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5.1.33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5.1.3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5.1.35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5.1.3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5.1.3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5.1.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5.1.39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5.1.40钢线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6
一、了解工程概况,有备而战
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对于建筑施工工程,也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了解工程概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了解工程情况,盲目工作,等于赤手空拳去打仗。要顺利开展工作,必须有备而战。
那么怎样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呢首先要熟悉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其次要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弄清完成施工任务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
最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了解,古语有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熟悉施工图纸,只是对工程的纸上了解,这是不够的。要清楚、全面了解工程,掌握工程概况,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这样认真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施管理,落实施工方法,更好地完善工作。
二、实行目标组织,面面俱到
实行有目标的组织协调控制是基层施工技术的一项十分关键的工作。做好施工准备,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施工任务要求和施工方法,是为完成施工任务,实现建筑施工整体目标创造了一良好的施工条件。尤其重要的是在施工全过程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的要求,围绕着质量、工期、成本等制定施工目标,在每个阶段、每个工序、每项施工任务中积极组织平衡,严格协调控制,使施工中人、财、物和各种关系能够保持最好的结合,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当然,在施工的不同阶段、不同部位,对不同班组,甚至不同操作人员或在不同事物中,基层施工技术员的组织协调控制方式不能千篇一律。基层施工技术员在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中应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轻重缓急,把主要精力用在影响实现施工整体目标最薄弱的环节上去,发现偏离目标的倾向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关键部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凡属关键部位施工的主要操作人员,必须强调其应有相应的技术操作水平。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一个施工班组中,人员技能有所差异是必然的,那要依靠施工技术员如何分配。例如,在砖砌体工程中,人员协调安排要求按技术分工。技术底子厚的人员安排在砌墙角的位置,确保墙与墙之间的成角垂直。反之,技术生疏的人员分配砌墙身中部的砌筑。同时实行“熟手带生”的方法,让熟练的人员带着新手,发挥互助互利的精神确保砖砌体工程的质量。
施工管理当然离不开“管”和“理”。要管好人手的分配,也要“理”顺施工的程序。要随时纠正现场施工各种违章、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性问题。例如在砖砌体工程中,出现通缝,交角处不同步砌筑,预留洞口处没有设置预留钢筋和墙体长度超出规范的要求而没有设置构造柱等施工技术问题,我们要及时处理,避免过大的翻工现象而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还有,如遇设计修改或施工条件变化,应组织有关人员修改补充原有施工方案,并随时进行补充交底,同时办理工程增量或减量记录,并办理相应手续。并且要在图纸上标识修改的内容,有便于施工的`顺利进行。
不但做好以上工作,还要严格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制度,即使进行工程隐检、预检,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三、安全管理,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是直接影响某一个企业名誉和这个单位的管理工作的素质。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一定要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是最大的隐患,是最大的危险,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是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企业中的命脉。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做足安全措施,对所有的进场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让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则,执行安全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生存和工程的效益。
四、强化组织管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管理某一项建筑工地时,要确保这工程能够安全、按质、按量地完成,不但要有一定的技术之长,而且还要有科学的管理。在施工管理上,何为科学管理,就是注重良好集体的建设。俗语有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集体的凝聚力,这一个集体有没有动力,有没有良好的集体观念。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好比一个施工班,集体的凝聚力越强,班组管理工作的开展就越顺利,越有效果。因此,必须加强集体的管理,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使集体的凝聚力越来越强。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7
XX市天然气输配工程主要在XX市区展开,该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管道的防腐、管沟开挖、管道运输、吊装、组对焊接、管沟回填,管道试压、通球等工序。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本安全施工组织,以指导工程安全施工。
一、项目部安全健康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中毒、火灾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低于X‰;
3、职业病年发生率控制在X‰;
4、安全达标工地100%,
5、安全健康教育覆盖率100%。
二、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1、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须进行一次职工健康普及教育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对施工人员覆盖面达100%,接受交底人员需进行签字确认。
2、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法规、法律、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方法,如触电事故的现场抢救救护,一般性外伤的现场自救等。
3、每办一次培训或宣传安全的教育,均要进行试题测试,以便加深、巩固职工安全健康意识。
三、施工中可能的危险源
根据输配工程的具体情况,找出该工程可能的危险源,以便于施工中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对策及预防措施。(危险源见下表)
四、主要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一)管道防腐场生产安全:
1、专业电气施工员进行电气线路及配电设施的设计,并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安装,电源电线须按TN—S标准进行设计和安装,电动设备须进行重复接地,同时仍须装设漏电保护。
2、配电箱柜要有门锁,防止任何人均可开启,同时配电箱中要留有足够数量的插座,以备临时用电方便,防止违章乱扯乱接临时线路;保险丝须按标准选用,严禁用铝丝、铜丝代用。
3、防腐场车间钢架须纳入接地保护,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4、防腐场沥青热加工有有毒气体产生,现场施工人员除按规定配戴防毒面具外,应在场地内设两台强力风扇,以排除或减少有毒气体。同时有利于夏季防暑降温。
5、除锈工段为了减少锈尘对施工人员产生可能的伤害,现场人员须在施工中戴防尘口罩,并设风机进行排尘,以减少空气中锈尘浓度。
6、防腐涂敷工段施工中,所有人员应使用防护手套,脚盖、围裙等劳动保护用品,防止沥青飞灼伤、烫伤施工人员手脚。
7、为了防止沥青熬制中发生火灾,现场须设置泡沫灭火器,同时在易于取用的距离和场地内设立消防用砂池。
(二)施工临时用电:
管道施工由于是在野外,使用自备电源,故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条防护措施。
1、发电机配电箱应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原则进行保护。
2、现场配电箱严禁作临时存放工具用,以防止工具碰触闸刀触点造成短路,发生烧机和伤人事故。
3、发电机须由专人负责开停机和维护,配电箱要有锁。
4、管沟内排水用潜水泵放入或取出时,严禁用电源线作为提升绳索,须用专用绳索捆住泵体进行,以防止电线断裂造成触电和烧机事故发生。
5、工地施工临时照明及施工机具用电必须经专业电工架设,严禁非专业电工乱拉乱扯;且架设的电气线路必须具备有防水功能。
6、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7、凡投入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均须检测外壳、手柄等与电机的绝缘参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设计敷设图见附件(共五张)
(三)X射线探伤的防护:
1、离射线源安全距离(10M)外设立警示线,并设醒目的警告牌,派专人职守于警示线外。
(四)试压及通球试验:
1、试压及通球试验均用压缩空气进行,故在管线端口盲板封堵处易发生危险,在试验前要对焊接质量、盲板材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盲板是否选用与管材相同的压力等级,焊接是否按焊接工艺施焊。
2、试压前要在盲板处(管线径向)30米设置警戒线,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管道径向区域内。
3、试压检查人员在巡视中要与管线保持3M以外的安全距离,且严禁站在盲板(管道径向)处。试压中要设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总指挥只能有一人,严禁多人指挥。
4、试压、通球在升压和通球吹扫时,须在升压点及收发球装置处设立安全警戒线,当处理通球故障时必须停止空压机运行,同时排气降压。
5、试压中要设立应急小分队和救护用车,以备应急之用;同时须保证试压中通信联络的畅通,通讯工具应选用无线对讲机进行。
五、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六、安全健康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施工安全健康方针,实现安全健康目标。
(2)确保施工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杜绝重大健康事故发生,确保全体人员不受伤害。
(3)确保伤害事故能得以及时救治。
(4)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5)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6)组织对项目各类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7)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抢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8)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9)对项目部施工安全健康管理负总责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
(2)负责审核(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交底》。
(3)负责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监督、指导项目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开展贯标工作。
(5)指导安全技术文件、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建档管理。
施工员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工队)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工队)作业环境各种电气、设备、脚手架、设施,尤其是井字架和塔吊的安全防护装置都要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专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施工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同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传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安全员职责
(1)努力学习、热情宣传,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程。
(2)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严重违章违制,冒险作业有权先行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3)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设计)的执行情况。
(4)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建议领导给予奖励。
(5)协助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程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6)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
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坚持班组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人员学习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合理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交底,坚持做好班前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作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七、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1、按公司文件精神,及时对焊工、防腐工等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预防传染病。
2、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工地,巡视检查施工点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现情况要及时警告,立即纠正。对于严重违规的地点及人员,要下停工令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3、安全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用文字形式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领导批复后要追踪处理结果,并记录在案。
4、安全员对施工计划及实施有权进行监督,当发现生产与安全有冲突时,生产应服从安全这个前提。安全员有否决权。
5、工会对项目部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并随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协助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号召全体人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6、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编写成安全简报。以及时通报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
八、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1、对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持有效上岗证,才能上岗操作。
2、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能掌握“三宝”的正确使用方法。
4、能正确使用本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5、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进行自查,能熟悉自身的劳动安全保护。
6、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电气等伤害的一般预防措施和发生危险情况时的应急自救办法。
(二)防止机械伤害的管理规定
1、设备和工作场地应清洁,现场毛料、零件、工具等应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无阻。
2、对有毒害的作业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通风设备应有专人维护,易燃品用后及时送仓库妥善保管。
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4、操作人员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女工戴好工作帽,头发放在帽内。
5、机械加工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
6、操作人员班前开车空转,下班或中途停电时,关闭开关。
7、对设备、构件、操作机构、导线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时状态,使操作机构灵活好用,各元件声音正常,无闪烁放电和异常振动。
8、设备的防护罩、配电装置、继电保护、接地等安全措施齐全可靠。
(三)对施工现场上下、行走安全管理规定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物主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内墙和外墙等建筑物上操作。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没有危险警示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重要场所应设置人员值班。
(四)开挖土方、电缆沟、管沟的安全规定
1、开挖前应了解地下的各种设施位置以确保无危险情况下施工。
2、不宜雨季施工,施工时作好地面和地下的排水设施。
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4、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地下水涌出流时,应暂停施工,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新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3、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保持5M以上,与明火距离应保持10 M以上,氧气瓶与减压器上严禁沾油。
4、焊接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气焊割前,应该清除焊接处所有的易燃物,要保护焊割处周围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受损坏。
5、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6、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7、各种缆风绳、钢丝绳必须符合规定要求。6级以上强风及雷雨天禁止露天吊装。
8、脚手架材料及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施工前要有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搭设梯子等必须有防滑措施或有专人保护。
10、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
11、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有可靠接地或接零,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12、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地方或者夜间施工,都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13、在潮湿的环境和容器中施工,应设有36V以下独立供电气安全照明及通风、防雷措施。
14、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及电气施工,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或派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严禁无电上岗人员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6、管沟下管时,管沟内不准站人。
(六)施工安全管理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接零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维修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7、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
8、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任何人都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集合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现场最少设置2名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二条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并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四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项目部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部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设备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七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九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一条项目部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项目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三条项目部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及时归档。
第四条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二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第四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制度;
(二)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三)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四)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