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法庭’今日开庭。”哎,这是谁家在“开庭”啊?告诉你们吧,今日我家的“法庭”正式开庭啦!
“法庭”中,妈妈是“法官”,我是“原告”,老爸自然是“被告”喽!
“原告,你有什么事说?”“法官”老妈开口了,“法官大人,被告罪恶滔天,十恶不赦,他趁我不在时,偷看我的日记,幸亏被我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我愤愤不平地抗议着,“被告,确有此事?”“哎……这个……这个……”“不要结巴,说清楚点儿!”老妈发火了,“我不就稍微瞄了一眼吗。”老爸小声地说道。虽然声小,可我还是听见了,我大声反驳道:“什么?瞄了一眼,我看你是想偷看我的隐私!”“我没想偷看,是你故意陷害我……”老爸也不甘示弱,“好了,好了,请两位回到原位,继续审案。”老妈说,“难道这还用审吗?真相已摆在眼前了呀!被告,快说出实情!”我再次叫道,“我看了又怎么样,你还不是拿我没辙儿!”老爸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好了,既然被告已说出实情,那就别再追究了,但‘法不容情’,我们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更是一个和谐社会,所以被告是必须受到惩罚的。”老妈拍着桌子对我们说。听了老妈这番话,我和老爸立刻一本正经地站好,“根据‘家庭法则’四章第三十二条,被告必须遵守以下命令:一、向原告道歉;二、罚洗一个星期衣服;三、陪原告去麦当劳。若有不服……”“得,得,我服,我服。”
“哈哈哈……”“家庭法庭”在一片欢笑声中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