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嘛,姓“借”名“口”,也就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借大侠。今天我正在街上闲逛,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两个捕快,竟然想抓我。唉,怪我当时被一家饭馆的狗不理包子吸引住了,一时疏忽,竟被他们给抓住了。
两个捕快一路上絮絮叨叨谈论着该会拿到多少赏钱,以便把我押进了衙门。来到县衙,大堂之上坐着一个贼眉鼠眼的人,想必就是刚刚上任的新县官儿喽。我立刻送了我一份见面礼——一个白眼。这位狗头狗脑的县官一惊,大拍惊堂木,高声喊到:“大胆刁民,见了本官还不跪下!”与此同时,两边的衙差一起喊到:“威——武——”我对这阵势早已司空见惯,于是迷着眼睛,不屑一故的问到:“大人,不知小民犯了何罪啊?”县官拿起一本大词典,道:“被告‘借口’,十恶不赦,长期以来危害人们的心理健康,引人误入歧途,其主要犯罪事实有:使品学兼优的张三寻找种种理由逃学、上网;让工整无私的公司职员李四沦为走私犯……
“以上是你的全部犯罪事实,借口你可承认?”
“大人,小民冤枉啊!我可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啊!是他们总是找我帮忙,主动甚至强迫性的要和我交朋友!并非小人本意啊!”
“大胆借口!还敢强词夺理!来人啊,打一百大板!”
“啊!?”我眼冒金星,晕到在地。此时我只想说一句:“苍天啊,大地啊,哪位神仙姐姐帮我们出出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