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好热啊,寝室怎么这么闷!”她开口了,我知道接下来又会有那件令我作呕的事发生了。
她轻轻地移步到我的床位旁,一手叉着他的水桶大腰,另一只手缓缓地、以一条近乎抛物线的轨迹划向那个地方,她全然是一副桀骜不驯地样子,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可能她真的觉得这件事毫无争议、完全不容质疑。她微微弯下身子,全身上下的细胞都彰显着不卑不亢的精神。此刻,她抓住了,稳稳地抓住了热水瓶,“嗖”的一个华丽丽的转身,头也不回地,只留下一个孤傲的、肿大的后背。那只浅蓝色的热水瓶,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半掩的门前,她拍拍手,好像干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也许在她心里这真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
入夏以来的每一天,她几乎都要做这件事,或许她已成习惯,已经把那热水瓶当作掩门的重物,已经把这重物当作是自己的,而我却无法忍受,又不敢表露厌烦之意。她没有给我一个拒绝他的机会,甚至连一个稍稍表露不满的机会都不曾给我,她拿的那么毅然决然,她放的那么铿将有力,有时我也会产生错觉,以为这是她的物件,以为这就是天经地义的。最令我作呕的不是她的无礼,而是她的自私。当她以一种天然纯熟的手法干着这件例行公事时,她那可爱的、尊贵的床前却赫然挺立着这么一只可爱的、尊贵的热水瓶,也许在她看来,那一只就是天然的可爱和尊贵而不能纡尊降贵地去做那掩门的事,而我床边的那只就只配干这事。
有时我真有种冲动想去理论一番,但我清楚地知道,她一定有千万条有理有据的分析等着我自投罗网,可能是我的床离门近(虽然我们都靠门),可能是我的热水瓶没水(虽然有水时她照做不误)。有句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也不想起争执,毕竟这般品质的人不是我,她已然不幸。
她就是我的室友,那只浅蓝色热水瓶的主人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