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她土豆,她叫我薯巴。
五年级,是我们友谊的黄金时期。这一年,小升初的关键,尽管我们快要溺死在题海,却仍玩得乐此不疲。我们一起逃过课,一起在别人书里放虫子,一起往老师茶杯里撒盐……可是我们也一起把包子给了乞讨的老人,一起为受欺负的女生打抱不平,一起教同学们做题……
我们都是不起眼的小土豆,扎堆在一起取暖,互相依靠。我经常在她不足95分的卷子上,签上她父亲的名字,模仿的很像,因而她叫我“薯巴”。
我们不曾说过谎。
说实话,我做过一回小贼。她什么都没说,只盯着我,眼光深邃,深邃得让我无法呼吸,让我探不到底。但我认定,那眼光的深邃处,必是一汪清潭,让所有的不诚实,无法躲闪。
那次之后,我再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也再没做对不起别人的事。
每个小孩子都有个天敌,叫别人家的孩子。
土豆就被叫做别人家的孩子,却不是我的天敌。课间,我们腻在一块儿做题,她做题号是奇数的题,我做偶数的,然后再互抄答案。碰到不会做的,我们心有灵犀似的,抬头,对上对方的眸子,异口同声道:“听雨轩!”学校有个地方叫“听雨轩”,那儿很干净,有光滑的大理石墙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神奇的是,只要一踏进那儿,思路一下就清晰了,地上、墙上,到处都有我们打草的痕迹。为此,班主任还训了我们几次。
土豆爱打篮球,骄阳下,她拖着我与几个男生打篮球。土豆说过,脑细胞的狂欢结束后,应该大汗淋漓一场。但太懒的我更热衷于养我的小宠物——那些可爱的瞌睡虫。她总说我这样下去不行,应该多运动。就拉着我去操场跑步,七圈。后来我竟爱上了绕着操场不停的跑,喜欢这个没有终点的跑道,就像生活。
土豆,有的时候,我会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年华静好,你在,我在。栀子花会开,我们的青春,像柳絮一样死命飘在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