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屁虽然是生理现象,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也不能无所顾忌。
童话作家郑渊洁先生,把屁归为四类:“其一是又响又臭。一旦制造了此类爆炸性外加毒气的屁,肇事者很难不被发现;其二是有味无声。此类屁只要在场人数逾三人,就有可能逃脱‘道德法庭的制裁’;其三是有声无味,制造这类屁的人比较吃亏,没造成恶果,却背上了‘坏名声’;其四是无声无味。此乃群居之下的最佳之屁,当事人都会有吃了一顿免 费午餐的感觉。”(见2001·8《童话大王》)总之,屁是不值得赞美的。
台湾著名作家柏杨先生1988年回河南新乡探亲时说,他曾收集了有关屁的典故以及笑话上百个,但至今没有写出有关屁的文章。
然而,想不到今年的高考作文中,某省考生却写出了一篇《放屁的选择》;更想不到竟有人给这篇作文以极高的评价,说它“把一个看似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话题,写得妙笔生花,入木三分”;尤其想不到一些媒体竟纷纷转载,赞美有加。一时间,教坛上下、传媒之间颇有“宏宣宝屁”之古风。
文章大意是说,放屁分两种,一种是放“响屁”,大家都能听到,很不好意思;一种是放“闷屁”,虽然大家不知道是谁放的,但是特别臭。有的人为了把“响屁”变成“闷屁”,就慢慢地憋。写到这里,该考生笔锋一转,引出了对社会弊端的看法:有些人敢于直言,有些人不敢直言。放“响屁”是敢于直言,敢于向领导提意见的表现,但有些人就不敢放“响屁”,只敢偷偷地放“闷屁”。而有些领导听不进别人的直言,不喜欢“响屁”。而放“闷屁”的人由于隐蔽,领导就难以察觉,所以自己就不会吃亏。考生最后亮出了自己的观点: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提倡直言,敢于放“响屁”。
不知阅卷老师为什么将这篇作文视为“奇文”而给予高分。如果让我评价这篇作文,我说它不应该得高分,因为这篇作文有个致命伤,即比喻不当,喻体和主体感情色彩大相径庭;借以讽喻社会现象,也十分牵强。敢于向领导提意见,敢于亮明自己的观点,是值得褒扬的,作者的本意也是提倡这种行为;而将其比做放“响屁”,则这比喻分明是贬义,只能让人理解为臭骂。倘若某领导在会议上号召大家提意见,他不说提意见,而让大家都来放“响屁”,提意见的人能够接受这带有侮辱性的语言吗?“请张三放响屁!”“王五不要放闷屁。”这不是在骂人吗?这不是在侮辱人格和损害人的尊严吗?这样的领导,就凭满嘴脏话,我看他就不配做领导,应该被群众赶下台。所以,就这篇作文而言,所表现出来的修辞能力、分析能力和审美趣味都不高。
一篇《放屁的选择》,考生写就写了,考生毕竟还是学生,在作文中难免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而阅卷老师和传媒纷纷捧场,则体现了一种导向。如果不是水平问题,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作为社会文明之一端的语言越来越百无禁忌,越来越肮脏下流?特别是媒体上那些为《放屁的选择》唱赞歌的文字,有没有一点“屁颂文章”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