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条牧羊犬,因为我喜欢足球,所以给它起名——卡卡。
它有一身棕黑的毛,两颗豆大的眼睛,尾巴总是一摇一摆的,像个绅士!
它很乖巧,叫它坐下,它就乖乖地坐下,像个士兵,即使跟它握手,它也会听从“军令”的。不过它要是玩起来,那就会不得了,你扔一个弹力球给它,它就会追来追去,直到追到, 叼过来让你再扔一遍,不知疲倦。
牧羊犬真能吃,不管什么时候,你扔块肉给它,它都会嘎吱嘎吱大吃起来,其它什么事也不管。它的食量可大得很,一顿能吃五六块肉呢。
它刚九个月时,调皮劲儿十足,譬如把你的钢笔拿去当饭吃,踩到足球上耍杂技,把屋里搞得一团糟。
它又是那么勇敢,当危险出现时,它总在危险前面表现出自己特有的勇气。可是它又是那么的胆小,即使你冲它大叫一声,它也会吓得躲到角落里去。
说实在的,牧羊犬的性格有些古怪,但它却一样招人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