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生坐在我右边的时候,我正一边看着天上的云朵一边往嘴里塞橘子,而他大大咧咧地抢过我手中最后两瓣橘子放进嘴里说:“恩,味道不错!”
我瞪大了眼睛看他咽下了橘子,然后上课铃响了。 他叫许启哲,这是后来老班介绍他的时候说的。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张阳光灿烂的脸。从此,他就坐在我右边。 英语课上,老师兴致勃勃地念着刚学的课文,我根本听不懂,于是我把手慢慢伸进背包,从里层摸出早上买好的棉花糖,再从文具盒里取出一根针。
准备就绪,我剥开一粒棉花糖,用针在上面扎很多小孔,结果嘛,当然是吃下去。
“蒙蒙,你干什么?”启哲的脑袋伸了过来。
“放心,这针是消过毒的。”我头也不抬地继续重复刚才的动作。
“不是网 ,这是……”
“这是上课对不对?别担心,老师不会发现的。你吃吗?我分给你几个。”我说着递过几粒 棉花糖,“这个给你。”
“不是啊,我想问你用针扎什么?”启哲接过糖放在书桌里。
“呵呵,我在写今天学过的单词啊,我怕记不住,所以吃下去。”
我看启哲笑了笑,然后也把棉花糖送进嘴里。
在这天的日记里,我写到:8月11日,我的新同桌启哲吃掉了我两瓣橘子和四粒棉花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