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们常说,报纸杂志上常喊,中文汉字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而且语气颇为自豪。
我听着反觉得像是自己打了自己一嘴巴,而且脸上还带着笑意。
中国13亿的人口基数摆在那儿,有什么值得骄傲呢?
中国人就是这样,总喜欢没事拿些不值得夸耀的东西来夸,也不管会不会贻笑大方。不过我还是喜欢汉语,并不只因为国人们可笑的夸耀。
不知从哪儿看到过,说是日本举办过一次汉字形象大赛,好像是在横滨那儿吧。目的是为了选出最美的汉字,结果“梦”字第一,“月”字第二,“耀”字第三。而我却从未听说过有什么“英语单词”形象大赛的。
由此可见,汉字的确很漂亮。尽管我从未把它们写漂亮过。
这就应该去感谢黄帝的小跟班仓颉了,相传是他造的字。
目光触及那些漂亮的字符就能使人产生美感,有时候一篇好的文章就是一幅好的画,无须去深究它的意思,心儿便早已醉了。
所以说我才一直坚持用汉字写作文,从不挟入英语单词,并不是因为语文老师说这是不爱国的表现,而是因为我觉得那样很不伦不类,而且我还会莫名其妙地联想起人妖。
英语比汉语携带的信息量要大,其突出表现在一张英语卷子,一节课内有人可以提前十分钟交,而一张语文卷子两节课下了还会有人叫“作文没写完!”
我们似乎又有理由去恨仓颉了。仓颉真可怜,一会儿被人感谢,一会儿被人恨的。
英语比汉语简单些,这是通过对比外国人学中文和中国人学外文的情况来看的,大山那类人除外。
不过我认为汉语比英语简单很多,尽管我期中英语考成绩会比语文高15分,但我仍然会认为用汉语写句子会比用英语简单,英语单词比汉字难记,而且每次按比例算我英语作文扣的分会比语文扣的分多得多。
综上所述,汉语是很美的了,至少会比英语美。这么说当然也不是鄙视那些爱好英语的人,我吃不到的葡萄从来不会很酸。所以我现在去学那只狐狸,饿瘦身子挤进葡萄园,然后把葡萄吃光了再饿瘦了出来。尽管我比较喜欢吃水晶梨,而且也许什么意义也没有,只是有过一段吃葡萄的记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