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文友在群里贴出一张图,原来是一个专门写娱乐人物的大咖收到了某一个演职人员的文书,大意就是他在文中用了其肖像,好像要索赔六位数的数额。
那个大咖似乎不以为然,冷静应对,甚至连专业人士都不请,而是自己直接与之对峙。
我曾看过他的文章,的确很费了心思,每一篇都是长文,而且细节以及逻辑之类就像一个小自传体的人物稿。
不用多想,这些爆款文给他带来了多少的收入,看似也是给大众科普了一些人物经历,有些的确也是涉及到话题。总之,看客是觉得写得不错,他也觉得自己是实事求是,但应该还是会让一些当事人觉得不妥。
所以才有了这样的一幕。不过,看他的反应应该也是属于见怪不怪的样子,或者他甚至认为一切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这此不得而知,但如果是这样的表现,自然是有其资本吧。
不过像我们只是一知半解的,还是少去触碰这些题材,这也是不太喜欢写相关娱乐人物的原因。
如果是单纯的人物稿,真实,且有征求他人意见,那是另一回事,否则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还是要多了解了再说。
再说,要是想写,其他可以写的领域也还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