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缅怀那些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献出了生命的英雄、烈士。
国家能够设立烈士纪念日可谓是“一箭双雕”。
一方面是国家肯定个人价值,让人民能够更加积极的的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来,另一方面,可以让我们普通人以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榜样,让我们更加有干劲的投入到工作当中来。
美好的初衷是否能够有真正的效果吗?这是笔者比较担心的问题,想想这些节日,无论是春节还是七夕亦或是中秋这些传统的节日在圣诞、光棍节、情人节面前黯然失色,不知道为什么中国的传统节日拼不过外来的洋节。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的观念一直很强,恐怕我们国人应该反思一下,崇洋媚外,让传统节日不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成效,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加强国人的教育恐怕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节日观,把传统的纪念继承下去使我们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
正所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在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同时,为了保障这个节日充分发挥作用,应该采用相应的措施来辅助节日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比如,举办一些活动,向人民介绍这个节日,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增强这个节日的知晓率,另外就是通过举办一些演讲、辩论等比赛,让人们参与其中。
继承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使我们每个炎黄子孙的责任,学习和发扬优秀人物的优秀品质也是我们所义不容辞的,我相信通过多方面的努力,烈士纪念日的设定一定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可以让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儿女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美丽梦一起努力,一起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