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西红柿啦!”妈妈端着一盘洗好的西红柿,从厨房来到了客厅。
水灵灵的西红柿,红得鲜亮,让人一看就馋涎欲滴。
我“饥不择食”,拿起一个就吃了起来,鲜红的果汁竟流在了我的下巴上。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妈妈笑了,接着问:“好吃么?”
“当然好吃!”
“你知道,就是这么好看好吃的东西,很早以前竟然几百年没人敢吃!”
我呆住了,以前的人傻么?这么好的东西不敢吃。
妈妈给我讲了西红柿的故事:
据说,西红柿是生长在南美洲秘鲁国家森林里的一种野生植物,原名“狼桃”。人们都说有毒,不能吃。 到了十六世纪,英国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旅游,把西红柿带回英国培植,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没有人敢吃。
到了十七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曾多次描绘西红柿,面对西红柿这样美丽可爱而“有毒”的浆果,实在抵挡不住它的诱惑,于是产生了亲口尝一尝它是什么味道的念头。因此,他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甜甜的、酸酸的,很好吃。
然后,他躺到床上等着死神的光临。但一天过去了,他还躺在床上,而且很舒服。回想起咀嚼番茄那味道好极了的感觉,他马上从床上爬起满面春风地把西红柿无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诉了朋友们,大家不相信,画家又亲口吃给了大家看。这样,西红柿无毒的新闻震动了西方,并迅速传遍了世界。
听完了这个故事,品尝着可口的西红柿,我的心里却不平静:吃西红柿竟有这么曲折的经历!从这里可以悟出:不论发现或者发明一种新东西,都需要人的付出和牺牲的精神。还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