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小区里的野孩子跑来跑去,毫无拘束,要是我能像他们一样就好了,哪怕只有三天。
第一天,我逃出家门,不用上学,没有作业,跑东跑西的,我招来几个同伴,拿着弹弓,爬上屋顶,俯视整个小区。“嗖——”,一只麻雀飞来,我弹个石头把它击落。一只野猫上来,我手拿粗枝叶,吓唬几下,要是不听,我可要动真格了,左一踢,右一棒,看它还来捣乱。玩腻了,口渴了,利索地爬下屋,跑到王奶奶的院子里摘个桔子解渴,当她笨拙地提着棍子出去时,我早已溜得老远,躲在一旁偷笑。有时爬上树,蹿来蹿去,活似小松鼠。夜静了,我躺在草坪,仰望星空,盖上一片芭蕉叶,睡着了。
第二天,我会去小河那边,卷起裤腿,脱下鞋子,踩出“啪啪”的声响。水花你泼我溅,我和小伙伴玩起水战,或是索性钻进水中,游起了泳,不时捞上一些“宝物”(小珠子、小玩意之类的)。一些妇女指着我们破口大骂,“瞧,这野孩子,多脏。”可我才懒得理呢,走自已的路,让他们说去吧!累了,上岸,我有时折一下柳枝,有时拾一片落叶,跟伙伴们说说闲话,惬意地望着天边的火烧云,一天就这样过完了。
第三天,当我听到妈妈焦急地喊:“孩子,你在哪里?”时,我其实就躲在她旁边的树顶上,我想向她挥挥手,可我还没闹够呢。我要组织一个“恶作剧小分队”,时而给某人偷偷射一石子,时而与电线杆上的鸽子逗弄。最有意思的是我拿几根肉骨头激怒看门狗,当它气得“汪汪”大叫,影响了主人的午觉,必定会遭到惩罚,哈哈。
夕阳慢慢下山,不经意间,野孩子的日子过得飞快。这几天疯狂够了,可惜不能再继续下去,我还得回来做一个乖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