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很陡,终年被雾气笼罩着,不知深浅,自然也不会有人攀越下去了。
雾气中蒸腾一种霉烂的气味,被阳光照着,居然映射出七彩的光辉。
这就是所谓的瘴气,含有毒的,偶尔迷路的樵夫曾经看见有小鸟飞越其上,一不小心沾着一点雾气,立刻就一头栽落下去。
也有人不知道走到谷边,才吸着了一点雾气,立刻就倒地昏迷不醒。
这是一片死亡之谷。
离谷口还有两里路,已经有人树了木牌,表明了谷中的凶险,告诫行人勿近。
这样一个恐怖的地方,自然有着很多怪异的传说,最怪异的一种就是谷中住着魔神。
魔神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据说有一个樵夫曾经看见她驾着云雾上腾。
这个樵夫第一天下山,还向人夸耀那女子是如何的美貌,但到了第二天,他就全身发肿,变得乌黑而死在床上。仵作检查死尸,认为是中了一种瘴毒。
于是村中故老相传,说谷中住着的是瘴疠之神。
于是更有好事者,在山下搭盖了一间瘴神娘娘庙,庙中塑了一尊女神的像。
由于看见女神的樵夫已经死了,那女神的形相只有据他说的样子大致塑了个轮廓,不过那匠人的手艺也不高明,使这尊女神像看起来有点像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实在美不到哪里。
只不过庙里的香火倒还不错,有一个老婆婆在管着,凡是中了瘴气的人,到这儿包点香灰回去,一服即愈,比高明的医生还灵。
有人就曾经试过。一个游方的举子中了瘴毒,躺在县城的客栈里,连服了几位名医的药都未能根绝,那举人的小厮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传言,到瘴神娘娘那儿去求了一包仙方,一服就见了效。
所以慢慢地,这座瘴神娘娘庙也就颇有点名气了。因此,这一天来了一辆华丽的车子,大家也不感到惊奇了。这几年常有远地的大户人家前来拜求娘娘的,甚至于不是中的瘴毒,也来求药的。
这辆车子来得突然,也很引人注意,他们一来就包下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
七八个房间都被包下了,房中原来住着的两个客人也被请搬了出去,因为那位侍从的老管家拿出了二十两银子,请他们挪挪地方。
一钱银子一天的店钱,居然有人肯出二十两银子来请他搬地方,那还有不愿意的吗?
店家只恨没叫自己的家人住进了店。
他更恨自己先前财迷了心窍,当那老管家问他有没有空房子的时候,他居然一连声说有,而且还殷勤地把那些空房间一一都带着去看了。
那时是唯恐对方不住下来,举凡是自己所有的,一股脑儿都献了出来。
那个死老头子看一间点一次头,却不置可否,自己还以为是凉了,看样子这次生意要泡汤,哪知到了最后,老管家竟是包了整间的店,而且还亲自去跟两个已住下的客人商量,以每人二十两的代价,请他们挪一步。
二十两银子,乖乖!那是够包下整间的店了,他却用来打发一间屋子。
早知如此,该把老婆、女儿、儿子,还有那个打杂的小癫痢也都带来,把他们塞进一问房去。
一人二十两,这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不就到手了?
他的手已经举起来,就差没有打下去。
幸好没有打,否则他又会后悔,因为那个老管家又问下去道:“店家,你自己家里的人是否也住在店里?”
这不是一个机会来了吗?他连忙想摇头,可是老管家才看出他有摇头的意思,就叹了口气道:“那就很糟糕了,否则你大可好好地赚上一笔的。”
店家忙道:“他们就住在店里,我老婆在厨房,儿子帮忙打杂,全家都没闲人,也没再雇人。小本生意嘛,你想哪里还雇得起人?”
老管家一笑道:“这就好,我家夫人就怕人手太杂,这样我们就住下来了。对了,你家里一共有几口人?”
“不多,一共四口,不,五口,我们夫妇俩,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就是这五个人。”
他把小癫痢也称为儿子了,因为他知道对方要以人口计酬,自然是多一个、好一个。
老管家道:“假如有雇的伙计,你可得先说明,我好先行打发掉。”
“没有,我们是家庭生意。”
“好!店家,我们包下这家店,给你五百两银子一天,不过,要包括你们全家五口每人每天五十两在内,你不嫌太多吗?”
“不多!不多!”
银子哪会嫌多的?
老管家笑道:“好,那就说定了,我们住几天还不一定,住一天付一天,这是第一天的二百五十两银票,先付给你。”
店家接下了银票,手都在发抖,不过他倒没有乐糊涂,还晓得算帐,因此道: “老管家,你说是五百两银子一天的。”
“没错,屋价全部五百两,但是要扣除你们全家五个人,每天每人五十两,共计是二百五十两……”
“怎么要扣除我们的银子呢?”
“是这样的,我家夫人爱干净,不要你们侍候,任何事都由我们自己带来的人做。我们在邻县另外租了个客栈,把你们全家都送去暂住。由于不能让你们家人跟人家碰头,还得请人看着你们,还要给你们吃喝,所以每人要扣除五十两。这个价钱是高了一点,但他们是你的家人,你也应该出的是不是?假如你雇来的伙计放他们两天假,叫他回家去,你也就省了。好在你们一家才只五口,你还是有赚的,是不是?”
店家只差没吐血,他当然不能说不是,事实上这笔生意的利润依然丰厚得使人无法相信。
老管家又伸手招了两辆马车,有五个大汉,每人押着一个,把他自己跟四名家人都赶上车子去了。
店家恰好跟小癫痢同车,看看他那副挨揍相,还在问长问短,店家只差没给他一刀子。
为了这个王八蛋,每天害我少收五十两银子!
所以小癫痢才问到第一句话,就挨了一巴掌。
金狮很恭敬地敲着房门,敲到第二响时,里面已经传出了一个甜美的声音:“ 是谁啊?”
“禀少宫主,是老奴。”
“金伯伯啊?您请进,门没拴着。”
金狮推开了门,不由得呆住了。
因为谢小玉在梳头。
梳头并没有什么可吃惊的,几乎每个女人都梳头,哪怕是掉得只剩几根头发的老太婆,也舍不得拔掉它们,每天仍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仔细而慢慢地梳理着,唯恐会再碰掉一根。
看女人梳头是一件雅俗共赏的乐事。
那当然是指年轻的漂亮的美人那样子会产生美感,因为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轻柔、那么曼妙,而空气中则又散发着刨花的气味,刨花是用一种木料刨成的木片花儿,泡在水里能产生一种滑润光亮的粘液,女人就用来泽润头发。现代的女人由于有了各种香露及润发水,完全不知道她们的老奶奶梳头时的贫乏了,不过现代的男人也少了一种欣赏美人梳头的乐趣。
可是看谢小玉梳头却是另一种情景。
她把头发打散披在肩上时,那张带着点孩子气而充满着诱惑力的脸突然一下子变得庄严起来,使她成为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神。
尤其是她披着一袭白纱,显得那么纯真无瑕的时候,她简直就是一尊神、一尊女神。
神本是不分男女的,虽然神也有男女之别,但不管是男神也好,女神也好,他们在被高高地供在神座上,由着善男信女去膜拜时,与他们性别关系极微。
观世音是女菩萨,但是进寺庙拜观音的人,绝不会在念观世音菩萨时,再加上一个女字的。
但谢小玉给的印象绝对是尊女神。
她在白纱隐约中暴露了所有的女性的特征,只不过那是一种美感、一种神圣而庄严的美感,仿佛她全身都发着一股圣洁的光,使人不敢逼视。
金狮只看了第一眼,心底已经涌上一股虔诚,使他愿意奉献一切,成为神前的牺牲。
谢小玉微微地一笑:“金伯伯,你请坐。”
金狮没有坐下,而是跪下了。
谢小玉没有回头,金狮看见的只是在镜中的影子,然而那无邪的笑容,那无邪的声音,使他的人整个地进入一种空灵无我的状态。
谢小玉不知道他跪下了,笑问道:“金狮伯伯,你已经联络好了?”
“是的,联络了,宫主在明天日出前召见。”
“她肯见我?”
“本来是不肯的,后来听老奴说事态紧急,才又答应了的。”
“娘为什么躲到这个荒山僻野来?”
“是为了清静,要远离人世。”
“这儿并不清静,尤其是她弄出了那些神奇怪诞的事,又怎能清静得了呢?”
“官主托名瘴疠之神,倒是吓住了人,谁也不敢去送死的,那是个人人敬而远之的神。”
“那也不过是吓吓乡下人,若是一个练过武功的人,就不会相信那种传说,反而要来一探究竟。”
“几年来有过不少这种人,可是他们都染上了瘴疠之气,陈尸谷前,就没有人再去送死了。”
谢小玉一笑道:“那只是些凡夫俗子,真正的高人呢,那点瘴疠之气可哄不了人吧?”
“宫主在此与世无争,真正的高人不会前来打扰的。”
“是吗?幸亏她没有遇上丁鹏,那个人的好奇心是很重的。”
金狮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有保持缄默。
谢小玉回头过来,这才看见金狮矮了半截,不禁吃惊地道:“金伯伯,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
“老奴见到少宫主宝相庄严,不敢冒读。”
“哦?我有那么大的魔力吗?居然能使你这位魔教的长老五体投地?”
“是的,那已经不是魔力,而是一种神力了。少官主那种神圣凛然的宝相,足以使任何人都为之屈膝的。”
“也包括女人吗?”
“据老奴想,不沦老少男女,都会是一样的。”
“这么说来,我是应该用这种姿态出现的了?”
“是的,可惜老奴以前没见过。少宫主如以此等面目出现尘世,天下已在掌握中了。”
谢小玉一笑道:“我倒是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了。”
“哦?少宫主是怎么发现的?”
“我还是在以玉无瑕的身份做连云十四煞老大的时候,为了一件紧急事故,我在梳头时把人都召进来,结果他们都跪了下来。”
金狮道:“少官主既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的能力,当善加运用才是。”
谢小玉笑着摇头道:“我是有过那种打算的,但是后来放弃了。”
“为什么呢?”
“自那次之后,连云十四煞的人见了我都十分恭敬,连大气都不敢透一口。”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之感,老奴现在也还是不敢透一口大气。”
“但我却不愿意这样。”
“为什么呢?少宫主的目的在征服天下,那是最轻而易举的方法。”
“我要的是掌握天下,不是使天下屈膝。”
“少宫主如有所命,老奴一定万死不辞。”
“哦?如果我要你上来抱抱我呢?”
“这个老奴不敢。”
“有人拿刀子在后面硬逼你呢?”
“老奴愿挨一刀,也不敢冒读少宫主。”
谢小玉一笑道:“这就是我不干的原因。我不要一个人高高在上,像我娘一样。”
金狮不禁一震:“少宫主没见过宫主吧?”
“没有,从三岁开始,你们就把我从娘那儿抱开,我就一直没再见过她。”
“那少官主怎么会知道像宫主一样?”
“那是你们说的,从小我就听见你们说,我长得跟娘一样,还有就是我的父亲。”
“谢大侠也说少宫主像宫主?”
“是的,所以他才不喜欢我、冷淡我,根本没有把我当作他的女儿看。”
“宫主与少宫主都不是凡俗的人,因此才会有非凡的际遇,一切不能要求与常人相同。”
谢小玉以前不知听过多少次这种论调,每次当她有所抱怨的时候,总是有人如此地劝她。
每次都能鼓起她的雄心,使她忘掉一切,而今天金狮长老又说了一遍这样的话,所得的效果却是他意想不到的。
谢小玉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像以前那么好哄了,她自己已经有所爱憎喜怒,而且因为他的生活比别人复杂千百倍,这样感受自然也深上千百倍。
金狮说着这一套老生常谈时,自己都不相信,他也没指望谢小玉会相信。
他只是在必要时说一句该说的话而已。
哪知道谢小玉的眼中忽然流露出异色,就像一个小孩突然得到了一件她向往已久的东西似的。
“我真的是异于常人吗?”
“是的,少宫主天生异禀,实非常人所能及的。”
“天生异禀,哪一种异禀?”
金狮怔住了,他只是随口一句话,倒不是有意敷衍,谢小玉在小的时候就表现得很特别。
不过这种特别却是很难对人说的。
例如,她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有女性的蛙力,偶尔嫣然一笑,居然能使一个大男人为之着迷。
这种着迷,硬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痴迷。
“你跟你母亲一样,是天生的尤物,迷死男人的妖魔,是天生的狐狸精。”
这番话也只在金狮的肚里思量着,他是不敢说出来的,但是他也必须要回答。
谢小玉问话的时候,是一定要回答的,而且还是必须要令她满意的回答。
这也是他们自己宠成的。他跟银龙,还有许许多多跟他同一出身的人,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被她们母女两代牵着鼻子走,不顾一切,做出一些连自己也不敢想象的事。
为了什么呢?
他也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答案,他们也曾互相不止一次问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最通常的答案。
谢小玉母女俩如果有什么天生异禀,大概就是一种魔力了,一种令人做莫名其妙的事情的魔力。
“少宫主天生具有一种慑人的气质,使人不敢仰视,心悦诚服,俯首听命。”
这是金狮的回答,自然是经过审慎的思考后一种很技巧的回答。
“我娘从小也具有这种能力。”
“是的!宫主从小也具有令天下臣服归化的能力,只要是见到官主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臣伏在她的脚下。”
“可是她并没有拥有天下呀。”
“那是因她认识了一个不该认识的男人,对自己丧失了信心。”
“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
“是的,谢大侠是一代剑神,也是一个女人征服不了的男人。”
“像丁鹏一样?”
金狮很快地回答道:“是的,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因此少宫主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
“可能吗?我们要做什么的时候,他就会找了来。”
“那就只有毁了他。”
谢小玉叹了口气:“金伯伯,你不是第一个劝我的人,我也不是没有尝试过。我心里一直在动脑筋,我也不会像我娘那样优柔寡断,这个你看得出来的。”
“是的,少宫主比宫主当年有魄力得多了。”
“可是我毁不了丁鹏。不是下不了手,而是真正的毁不了。”
一阵沉默,金狮知道这句话不是推托,而是事实,他见过丁鹏的一刀后,对这个青年人已充满了畏俱。
“娘幽闭深山多年,是在修练武功?”
“是的,她发现自己无法征服谢晓峰时,发誓要在武功上胜过他。”
“有这种可能吗?”
“宫主已多年未接触世事,她是以从前的谢晓峰为标准,或许有越过的可能,但是谢晓峰这些年也在进步中。如果以他跟丁鹏会面时的情形看,则谢大侠已经到了一个新境界中,远非宫主所能及。”
“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告诉她呢?”
金狮又默然片刻才道:“宫主从来也不肯听人劝告的,她向来只以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
“这种样子能够成事吗?”:、金狮想了一下才道:“不能,所以我们才寄希望在少宫主身上。”
“你们认为我比我娘有希望?”
“少宫主一开始就接触广大的世情,看法自然比宫主深远,而且少宫主又有神剑山庄良好的家世为助,的确是比宫主的机遇要好得多。”
“假如我这个谢家大小姐的身份还有点用,就不能让我娘胡闹去毁了我父亲,是不是?”
“这个……只有少宫主自己去跟宫主说了,老奴实在是不便置喙,不过少宫主也可以放心,谢大侠此刻的成就,已不是任何人能毁掉的了。”
黎明,日未出,东天一片红霞。
这是山中瘴气最厉的时刻,死亡谷中一片黑暗,上面却翻腾着彩色的雾气。
这情景有点像地狱的大门。
大地似乎披上一层魔意。
谢小玉一身盛装,带着拘谨的金狮。
瘴神娘娘庙前,自然而然地围聚着许多好奇的乡民,他们躲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看着这位为久染瘴病沉菏不愈的丈夫来求祷的美丽少妇,是否能获得瘴神娘娘的答应庇佑。
三跪九叩,进香,献牺牲,一切如仪。
司坛为是个脾气有点怪癖的老婆子,她的脸上仍是那样平板,亦没有因为对象的特殊而有所不同。
叩拜完毕,一如往例,神案,飘落一张纸。
一张雪白的纸,上面没有字,要放到火,去烧过后,白纸上才会有字迹。
通常都是药单,告诉来求祷的人要吃些什么药。
可是今天这张纸上的神示,似乎不是药单。
少妇看了神示后,起身向谷边的悬崖走去。
老管家这时才上前看了一下烤过的白纸,然后急急地追上去,口中急叫着:“ 少夫人,少夫人!使不得……”
他追到谷边,那少妇已纵身一蹿,向谷中云雾深处跳了下去。
躲在暗中观看的人都“啊”了一声,忍不住现身出来。
老管家追,去伸手拉住一块衣角。
他在谷边呆了一呆,才嘶哑着声音道:“少夫人,你把老奴也带了去吧!这叫老奴回去怎么交代?”
于是他也一头栽下了山谷,换得了另一声惊“啊”,这次不是发生在暗处了,那些人已经现身出来了。
但是这些人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看着两个活生生的人跳进了死亡谷。
大家涌向瘴神娘娘的祭台前,看那张纸上的字。
“汝夫获罪瘴神,合当染疾病而死,尸骨如何,唯舍身为本神座下侍儿,始可获免。”
所以她只有跳了下去。
一个虔诚的少妇,为了挽救她丈夫的生命,舍身跳下死亡之谷。
一个忠义的老仆,追随着女主人,也跳下了死亡谷。
这为死亡之谷又添了一桩神话,增加了不少感人的气氛。
那个染疾的丈夫是否真的好了呢?
没有人知道,因为那些同来的仆人都悄俏地走了,走得不知去向,所以无从查问。
不过没有人怀疑,因为那个年头,正是人们对神绝端信赖的时候。
那张烤焦的神示辗转相传,终于神秘地失了踪,被送到一个地方。
一个老人的面前。
老人与一个老妇相对而坐,看着那张字条。老人的嘴角撇了一下,冷笑道:“ 原来她躲在那个地方,难怪多年没找着她。”
老妇人却道:“主公,她既然离世远隐,也就算了,何必去理她呢?”
“我怎么能不理?我整个基业败坏在她手上,我绝不能放过她!”
老妇人沉默了片刻才道:“主公,也不能全怪她,我们自己本身也有错处。”
“我最大的错处就是让她活了下来,而且把她收容了下来,我早就知道那是祸水……”
“主公,你忍心吗?你能忘记那句刻在刀上的诗句吗?‘小楼一夜听春雨’。那是她的女儿,说不定也是你的女儿。”
老人目中凌厉的杀气消除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惆怅,长叹了一声道:“我真难以相信,一个像她那样圣洁的女人,会生下这样的一个女儿。”
老妇轻轻一叹:“圣与魔只有一线之隔,是你辜负了她的母亲。”
“我……哈哈,你不会明白的。”
“主公,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肯说,知道的人也不肯说,不过我明白那女孩子来的时候,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人见人爱。她之所以变得那样,是我们没有好好教导她。”
老人忽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语气很坚决:“不行,我不能再容她胡闹了!她毁了我已经够了,不能再让她毁了丁鹏。”
“她怎么会毁了丁鹏呢?”
“你知道那投崖的是什么人,就会知道那对丁鹏会有什么影响。”
“是什么人?”
“是金狮跟谢小玉。”
“谢小玉?那不是谢晓峰的女儿吗?怎么会跟金狮拉到一起呢?”
“我不知道,但他们之间必然有密切的关系,丁鹏曾经在神剑山庄附近劈死了银龙。”
老妇人沉默片刻才道:“主公,虽然我并不赞成,但是多少年来我一直都是服从你的每一个指示的,我相信你的每一个指示都是正确的。你要我做什么?”
“夫人、你怎么知道我会要你去做什么的?”
老妇人一笑道:“那还不容易猜?这些年来,你已很少找我商量事情了,但是你却把我叫来看这张字条,那就是有事情要我去办。”
老人顿了一顿才叹道:“是的,夫人,这件事恐怕一定要你跟铜驼去一趟才能办得了。我的功力因为输了一大部分给丁鹏,已经无法办这件事了。”
“要我跟铜驼一起去?”
“是的,不但要你们两个人出马,而且把我们身边的好手都带去。”
“那怎么行呢!你身边不是没人了吗?”
“我身边要人干吗?现在我已经是个没用的老人,没有人会看中我了。”
“主公,这不是在开玩笑。”
“我也不是在开玩笑。银龙铁燕虽死,还有金狮在,铜驼勉强能抵得过。至于那个贱人,只有你才能应付。他们那边还有其他的人,所以必须把好手都带去。”
“我们去拼命吗?”
老人的脸色变得很庄重,“是的,杀无赦,一个都别放过,这也是一次清理门户。”
老妇还要说什么,但老人一挥手道:“你不必说了,我这个决定是经过再三考虑后才下的,绝不是意气用事。魔教即使毁了,也不能在我手中留下一点祸害。”
老妇默然片刻才道:“好吧!如果这是你的决定,那我是一定会遵从的,我知道你不是轻率下决定的人。”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
老妇看着他,目中流露出爱情的光彩,虽然他们结合已经近六十年了,这份深情从没减退过。
不过,老妇人突然有一股悲哀的感受,她发现她那永远年轻的丈夫忽地有了老态。
“你们放心地去吧,这个地方很偏僻,没有人会找来的。我将亲自下厨,为你们烧两样菜,庆祝你们胜利成功回来。”
老人在谷口欢送着人群离去,挥手说出了这一段豪语,被送行的人都很兴奋。
铜驼高兴地道:“主公这次心情似乎很开朗,三十年来,我没看见他这样高兴过。”
“是的,这是他一生中所下的最大的决定,对天美发出了格杀的命令。”
铜驼道:“主公早就该对那贱人下这个命令了,我已经等候这个命令多年了,终于还是等到了。”
“铜驼,你不知道他的心情。”
“我知道,你们一直都以为天美是主公的女儿,不忍心对付她。”
“难道不是吗,以年龄计算,也差不多。”
铜驼道:“属下知道绝对不会是的。”
“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知道。每个人都以为弱柳夫人是位贞节的圣女,除了主公之外,没有第二个男人,只有我知道她是个淫妇。”
“铜驼,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我可以这么说,因为我有证据。”
“什么证据?”
“她诱惑过我。”
“你?铜驼?你那时才多大?”
“我才十四岁,根本还不解人事,可是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那天刚好所有的人都不在,她只有找到我,想尽了方法把我引诱上了床,还没有真正沾上她,恰好主公回来了。”
“啊!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这就是主公的仁厚处,他始终隐瞒了别人的缺点。那天我还记得,主公跨进了门,她就从床上跳起来,向主公哭诉,说是我欺侮她,对她施暴。”
“主公怎么样呢?”
“主公只笑了一笑,说我根本是个小孩子,血气方刚,她又生得这么美,自然是情不自禁了,叫我向她道了歉,大家忘了这回事,并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哦?主公仍然相信是你主动地要施暴她了?”
铜驼低下头道:“事实上我那天的情景也无以自明,因为弱柳夫人诱惑男人的手段太高明了。她总是在有意无意间撩拨起男人的情火,等男人自动地上钩,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
“主公知道她的个性吗?”
铜驼道:“后来我不清楚,但是在当时他是不知情的。”
“那他对你倒是很大方的,居然肯原谅你。”
“是的,所以我才对主公感激终生忠贞不二。”
“金狮他们自然也难免了,他们的年龄比你大。”
铜驼沉思片刻才道:“我想是难免的,所以他们对天美会那样地忠心护持,我想多半也是因为这层关系。”
“你又怎么能肯定天美不是主公的女儿呢?”
“因为天美的右手指有六枚手指。”
“这又算是什么证据呢?”
“枝指是遗传的,主公却没有枝指。”
“宫中的人都没有,这或许是隔上几代遗传下来的。”
铜驼却道:“我知道有一个生有枝指、却不是魔宫中的人,那人是我的叔叔,有天来看我。”
“那又怎么样?”
“以后没多久,弱柳夫人就神秘地失踪了,我们回来追索,也没找到她的踪迹。一直等过了四年,才有人抱了天美了来。”
“那又如何证明呢?天美那时也三岁多了,若弱柳是那时怀了身孕。她正是那么大。”
铜驼摇头道:“我看见天美生有枝指,心下已然怀疑。之后我回去了趟,就是打听消息去了。结果我知道我叔叔带了弱柳私奔到我家乡潜居。”
“你叔叔倒是很有办法。”
“他本来就是个美男子,又善于言词,懂得体贴,弱柳跟他私奔,倒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我打听他们生了个女儿。”
“就是天美?”
“是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比较大,送来的时候说是三岁多,实际上只有两岁多一点。”
“这么说来,天美是你叔叔的女儿了,也是你的堂妹了?要是她来的时候只有两岁多,的确不是主公的骨肉了。”
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他们为什么要把女儿送来给我们收养呢?”
“我叔叔原是个绝顶风流的人,可是他拐带了弱柳私奔之后,居然循规蹈矩,一心一意地在家里守着她。前两年还好,后来我叔叔为了要练一种武功,略为疏淡了她,她又不安于室了。”
“一个像她那样的女人,原是难甘于寂寞的。”
“我叔叔却不像主公那样宽宏大量,他抓到她的奸情,一刀劈了两个人,然后自己也自杀了。”
老妇人默然片刻才轻叹道:“这又是何苦!弱柳也是的,她总以为没有一个男人忍心杀她,结果只要遇上一个就够她受了。”
“主母,你好像早就知道弱柳的为人了?”
老妇人一笑道:“别忘了我是女人,女人对女人,总是容易了解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主公呢?”
老妇人一笑道:“只有最笨的女人,才在丈夫面前攻击另一个女人。多少年来,主公对我一直非常尊敬,就因为我知道如何尽一个女人的本分。”
这次是铜驼沉默了,他对这个主母也非常尊敬,但也只因为她是主公的妻子而已。
她本身实在没有什么引人之处。
她貌相中姿,既不特别聪明,也不很笨,不喜欢说话,从不表示意见,没有突出的地方,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可是主公却一直对她很客气,很尊敬,这使他一直想不透。
有很多时候,他常为主公叫屈,觉得主公英武天纵,实在应该娶个更好的配偶的。
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这位主母的可敬之处,乃是在于她的智慧、她的胸襟、她的度量、她的贤慧以及种种的美德,一个女人具有的一切内在美,她都具有了。
男人若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实在是终生的幸福,只可惜像这样的女人实在太少了。
铜驼不禁对主母又升起一层崇高的敬意。
话题又转回来,老妇问道:“铜驼,那句诗,那句‘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是怎么回事?”
“那只是主公第一次见到弱柳夫人时,就是受了这句诗的吸引。那次我们途经江南一个农村,景色如画,在一条小溪畔有一所草舍,里面有一个美妙的声音在吟着这首诗,立刻就吸引住了我们,于是我们循声探望,就见到了弱柳夫人。那时她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一个布衫裙钗的村姑而已,却已是国色天香,而她似乎也为主公的翩翩丰采所吸引,就那么一刻谈话,她就跟着我们走了,抛下了她的老父。”
“以后她就没有再回去过?”
“没有,好像她根本就忘记了她的父亲。倒是主公还记得,叫我去探访过两次。她的老父正值穷途潦倒,我留下了一大笔金银;第二次再去探望,见他已经运用那笔财富置买了田产,营居了新房,更还娶了个续弦的女子,日子过得很好,主公才不叫人去了。”
“为什么呢?”
铜驼道:“以我们那时的环境,正是如日中天,一个寻常的百姓人家跟我们沾上关系,并不是好事情。”
老妇轻轻一叹,道:“主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处处都为人着想,这样的一个人,并不适合担任教主的。”
铜驼道:“主公在处理教务时,却是一丝不苟的。”
“是的,他必须如此。平心而论,魔教之所以被武林中人视为旁门邪教是有道理的,它本身有许多规条以及许多练功的方法都是邪恶的。主公想要使魔教有所改革,以一正别人对魔教的视听,才订下了许多严厉的规条约束教中的子弟,也因为这,才引致许多人的不满,而导致众叛亲离。”
“也不能那么说。直到现在,主公仍然有许多忠心追随的部属。”
“那已经很少了,这些人都是向往本教神奇的武术,希冀得到传授才投身进来的。”
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主公为什么要把那句诗刻在刀身上呢?”
“这个属下可不知道。弱柳夫人失踪了之后,主公有段时间很暴躁,杀了不少人。”
“那样的一个天生尤物,是很令人难忘的,别说是主公,连我也感到怅然若失。”
铜驼想了想道:“主公虽然因为弱柳夫人之失踪而感到愤怒,大概也想到因此而迁怒是不对的,他把那句诗刻在刀上,就是为了遏制自己的脾气。有好几次我看见他拔出刀来瞥见了上面的诗句后,就把怒气息了下去。”
“大概就是那个原因吧!自此之后,他的刀法也步人了一个新的境界,出手一刀,威猛绝伦,使本教的名声也更为昌大,但是那也害了他。”
“是的,那一段日子魔教的扩展是太快了,已经凌驾于所有的武林宗派之上,引起所有人的不安,更因为发展太快,主公无法每件事一一亲视,才叫金狮他们各负责一方,他们都为本教树下许多强敌。”
老妇人轻轻一叹道:“是的,主公在事后检讨得失,他井没有怪人,认为那是自己的过失。”
“这不能怪主公,他是一心求好……”
“铜驼,你还不了解主公吗?他真是那种诿过于部属的人吗?他是教主,自然应当负起一切失败的责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是一个自视极高的人,一向自认为天下无敌,但是他那天的确是败在谢晓峰的剑下。”
铜驼也不作声了。
“主公限于资质,知道自己此生再无进展了,那一刀虽厉,但是再也无法强过谢晓峰了,这才是他真正灰心世事、不再求东山再起的原因。沉郁多年,他终于找到了丁鹏,这个年轻人的资质是千载难逢的,所以他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那人可以算是不错,听说他的进境已经超过昔日的主公了,银龙、铁燕,都只在他一刀之下碎尸断臂。”
老妇人点点头道:“是的,主公也分析过了。银龙碎尸不足为奇,铁燕断臂才是真正的了不起,因为他已经能控制那一刀,随心所欲地收发了,也就是说:他已经使这一刀脱出了魔的范畴,而进入圣的境界了。”
“主公还不能控制它?”
“不能,终其一生,他只有在魔的范围内使那一刀威力至巨,却仍然无法控制它。”
“本教在丁鹏手中可以兴起了。”
“这是主公的希望。”
“那为什么还不把本教的一切都交给他呢?”
“不急。主公就是因为要兼理教中的事务分了心,才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本教的武功速成而难进,越到后来越难以进步,必须全力以赴。不能有半点分心,所以主公才让他自由地发展,不要他分半点心。”
“主母,我们这一次进剿天美,也是为了丁鹏?”
老妇人沉思了片刻才道:“主公虽然这么说,但我相信不是的。”不是的?”
“据我所知,丁鹏日前的境界,已经不虞任何的伤害了。主公所以要这么做,目的在于把魔教残留在世上的一点邪恶彻底消除,将来交给丁鹏的是一个干干净净的门户。”
“主公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是的,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
老人回到谷里,忽而有一种落寞之感,他感到从未像此刻这样空虚过。
谷中重要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几个刚入门的弟子操持着杂务,若一旦真要被人摸进来,一点抵抗的力量都没有。虽然他说过,这个地方很隐蔽,没有人能找得到,但他自己也知道这句话的靠不住。
一个很多人的组合,绝对无法藏得非常隐蔽,何况他的敌人都有着比猎狗更灵敏的鼻子。
多少年来,他之所以能够很安全地保护自己,主要还是靠着雄厚的实力。
几千名绝顶的高手把守着重要的门户,小股的敌人绝对无法侵入。
大股的敌人,老远就发觉了,立刻可以躲避,但是现在,那些人都走了。
谷中的防务已经可以说等于完全没有了,现在只要是一个二流的高手,就可以轻易地进入了。
唯一能保护他的,就是他自己了。
为了成全丁鹏,他不得不将自己毕生专修的功力完全灌输给那个年轻人。
虽然在事后,他仗着一些神奇的练功心诀与一些灵丹的辅助,勉强地把功力练到恢复三成。
三成的功力够应付外来的侵害吗?这句话立刻受到了考验,因为他看见了三个人,三个不应该是谷里的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