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杯热气腾腾的,稍带苦味的茶在我面前柔和地泛着清香时,真的很难将它和“困苦”联系起来。所以,“王蒙请茶”这个故事在我眼里自然而然地显得荒诞不经。
我不知道该对这个“荒唐事”发表什么评论,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个叫王蒙的面子一定相当之大,大到足够把荒唐变成现实,把我们中国人引以为傲的艺术变成让人谈虎色变的灾难。所以现在我可以大胆地断定:让“士大夫”都觉得不可婉拒的人,一定是个相当大的官。而且从那里极有可能获得某种方便,自然便会引来一批批真假茶客。而茶桌上的谈笑风生,必让主人心情愉悦,傻子都应该知道这正是求人办事的大好时机。历史上那位具有自知之明的邹公,他的客人为了求人办事,还不惜大放厥词说什么对方是天下第一美男子。而这里对付王蒙,只需陪下几杯小小的茶,简直是芝麻绿豆,我想大概有人受“水厄”回来,还会仰天长笑:“这个买卖划得来!”
可能现在的人已恭敬地接受了老祖宗的这笔文化遗产——只不过茶杯已演变成酒樽。而且不论在商业领域还是事业单位,大概都有这类专业人才,能在觥筹交措之中,面红耳赤之余,签出使双方心满意足的协定。
现在,我又觉得有些可怜王蒙了,由于他那奇怪的嗜好,可能只有要办事的人才来登他那“三宝殿”,真正深交的,大概只有那不多的和他同类的嗜茶者,而人们在避开那难以忍受的苦味的同时,也避开了他本人;如果换我到了那个年代,如果迎面见他走来,一定会二话不说,装没有看见状转头走人,路遇尚且如此,过家门就更不用说了。我想,王蒙老年一定是在萧瑟秋风中守着可门罗雀的府门凄凉地品他的“好茶”吧。
其实我国早有不能“强人所难”的典故了。把道理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萝卜青菜,名有所爱”,说得现代一点,就是要注意“维护人权”。确实,每个人都有自由的权力,这权力当然包括决定自己喝不喝苦茶,而“萝卜青菜”的道理,大概六七岁的小孩子都懂。(在此,我对王大夫的家教质量表示遗憾。)所以,王蒙应该学会的是如何去尊重别人的品味和兴趣,而完全没有必要用自己的信誉和友情来制造“水厄”。
在此我又想到了几年前报上一则消息:广东深圳一带凡遇喜事则“人情”成风,且一送大礼便是八百甚至几千不等。有一青年无钱对付,只好故意闹事以求在派出所渡这一劫,不料避难不成反被罚款。在笑过青年的愚昧后,我想我们也应该看到他背后那么多的好下请帖的“王蒙”们,古之王蒙请人品茶还可说是慷慨之举,今之“王蒙”好下请帖乃“醉翁之意”“在乎钞票间”,其为人则又等而下矣。
总而言之,无论是投上级所好曲意逢承以获便利,还是遇喜事趁机给亲友同事制造“水厄”,都不属于正大光明的行为,在提倡文明道德的今天,最好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