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一个爱写故事的人。
但很可惜,我不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我只喜欢把我身边我喜欢的人的故事写下来,或者把所有我讨厌的人写进我或虚构或真实的小说中,然后去换取可观的稿费,和彬儿去买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没有人知道我是一个写故事的人,除了彬儿。
记得有一次我在跟彬儿争论到底该用稿费去干什么的时候,旁边的同学A很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眼睛瞪的比牛眼还大。瞪了半晌之后才迷迷糊糊地问:你写小说?
我抬高了下巴,用鼻孔对着他,哼哼哈哈地说:你看呢?
他马上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你?我还是歇了吧我。打死我都不信。
在他看来,说我会写故事比说我是超人还让人难以置信。
所以彬儿总是会很无奈地摇着头看着我一脸同情:洛雪啊,你这辈子就只能当个小小的高中生了,没什么作为了。看,没人拥护啊。没有士兵这仗还怎么打?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特郁闷。想我也是一挺前卫的小青年啊。建设祖国的花骨朵儿啊,怎么就没人喜欢呢?
我有个很无耻的习惯,就是每当我郁闷的时候我就会写小说。在我自己的乌托邦里我活得逍遥自在的,地球都围着我转。我就是太阳,就是尼采。我可以任意支配所有人的命运,有一种当神的感觉。
因为这个彬儿很鄙视我,她对我的最高评价就只有两个字:变态。
没办法,小说家就是有变态的权利。
彬儿总是会拍着我的肩膀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对我说,洛雪啊,我说咱也老大不小了,再不赶快找个人把自己嫁出去,恐怕明儿你就成一死老太婆了。
我在低头沉思3秒钟后,深感彬儿说的很正确,比牛顿的经典力学还经典。可就在我极尽搜寻之能事,望落了太阳又望落了月亮之后,却不得不一脸挫败地对着彬儿痛哭流涕:兄弟,这里太恐怖了,我们还是逃吧。
可是彬儿却还是一副豪情万丈的样子,拽的二五八万似的对我说:世界上不是缺少帅哥,而是缺少寻找帅哥的眼睛。
当时我连灭了她的想法都有了。这里的
女生一个个眼睛瞪得要多大有多大,还发着幽幽的蓝光,估计帅哥要是被她们发现了,恐怕连骨头都剩不下。
十七十八岁的年华,我最美好的青春注定要淹没在S中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彬儿喜欢画画,但她的画就跟我的小说一样,被老师们普遍嗤之以鼻,永远属于被打入冷宫的那种。
因为同病相连,我和彬儿有着革命般的情谊。
但彬儿和我不同,她属于表面上叛逆但骨子里很传统的那种人,而我则是那种叛逆到骨子里的人。举个例子来说吧,我的思想一般来说都比较超前。我写小说时总喜欢把所有的情节都在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过一遍,这样一来,造成的唯一后果就是——我写的小说通常都是写着写着就没有了下文。所以每次看我写的东西彬儿都有一种很悲壮的表情,想想狼牙山五壮士就义时什么样?就她那样。
不过彬儿也有发飙的时候,她常常会揪着我写到一半的小说到我面前来兴师问罪:洛雪,你这小说到底还写不写了?你知道一篇小说看到带劲的时候唰地一下没了下文,那感觉有多憋屈吧?
我立马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憋屈什么?每篇小说我都知道结局啊。
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我就知道我快死了。因为我已经听到彬儿的手指在噼里啪啦地唱歌了。
你小孩知道尿急什么滋味吧?靠!
我当时就纳闷了,怎么长的挺文静的一个小孩骂起人来这么不含糊啊。
二
我要去法国的约克镇去品尝最好的樱桃,去卢浮宫去看我爱的米开朗琪罗,去普罗旺斯去画最美的薰衣草。
彬儿经常这样对我说。而我则常常带着很矛盾的表情鄙视她,竟然当卖国贼!向往的都是外国的东西。真是社会主义的败类。
而彬儿往往对我的鄙视忽略不记,依旧对法国那个浪漫的国度抱着狂热的向往。她的画中开始频繁地出现大片大片盛开着的薰衣草,紫色的,像一片没有边际的海,汹涌着,翻滚着。
看吧,那就是我最爱的风景。
彬儿眯着眼睛,出神地盯着远处遥远的地平线。淡淡的光线把她描绘得极不真实。像极了童话里有着大翅膀的漂亮天使。
可是,我只能笑笑。我说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