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诚信还债”!
这样的事迹还真不少:在辽宁,武秀君的丈夫在一场车祸突然离去后留下了270万元债务,4年多时间里,武秀君一边挣钱一边还债,已还清了210万元,她被评为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在江西,普通村民陈美丽在丈夫帮助村民灭火献出年轻生命之后,张贴通告为亡夫还债,以一句“人死债不烂”扛起了还债的大旗;在湖南,瑶族村官宋先钦原是一位村党支部书记,他主动为集体决策失误承担全部责任,历时10年举家还债30余万……武秀君、陈美丽、宋先钦、林志林,从这些普普通通的名字中,我们真的能够看到秀、看到美、看到先、看到志。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崛起于人生的痛苦与不幸之中。因为错过时间、错过视线,林志林没在今年被提名评选“道德模范”,但他就是一位道德模范。这些普通的中国百姓告诉世界:除了“家庭债务经济学”之外,还有一门“家庭债务社会学”,这门“学问”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中国百姓开创的;有着传统美德的中国百姓,因为有一颗良心,所以诚信还债不是一个“童话”。跟大导演李安合作过的英国明星艾玛曾说:“人面对痛苦要深怀敬意。”今天我要说:面对痛苦中诚实守信竭力还债的中国百姓,我们要深怀敬意。
试想,如果这些“债务人”心怀怨恨,怎么能有这样艰苦卓绝的还债行动,特别是做妻子的,恐怕只有成天说“千刀杀的”了。都说“怨恨就像自己服了毒却等着盼着别人死亡”,但我们的主人翁们不是这样的,他们的“一根筋”就是还债,他们的一口气就是“不欠着别人”,多么朴素,多么真切,多么可爱。
相形见绌的是,一些公务债务直让人摇头。在福建有个九湖镇,欠下各种公务债务高达3000多万元,涉及80多个债权人。经法院民事判决,有位债权人可拿回370多万元欠款,但这个镇财力严重不足,每年只能支付给1。5万元,要还清得等上200年!债务面前,可见社会百态。不久前有个新闻是,山西省有位农民张志祥,为了向另一村民要回经法院判决的6。18万元,在13年讨债的漫漫时光里,他宴请法官上百顿,花费高达2。9万元;加上其他各项费用,总共花掉了7万多元,竟是超过了6。18万元的本债!都说“冤有头,债有主”,偏偏在那些法律、道德和人性扭曲的地方,你就是找不到伸冤讨债的地儿。
道义之外,债务的本质是权利问题。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竭尽全力还债,就是竭尽全力护卫他人的权利。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同理,我们可以说:放弃自己的义务,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自由,尤其是心灵的自由。武秀君、陈美丽、宋先钦、林志林让我们看到,他们还的是钱,获得的是良心;而良心,永远是做人资格的核心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