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的班花是个中队委,名字取得也很好听,叫做江梦婷。人长得贼漂亮(废话,班花不漂亮才怪)!
她呢,在我的印象中,长着一个鼻子,一张嘴,两只眼睛和两个耳朵(简直是废话,是人的都长这样),还有梳着两个麻花辫,人送外号“麻花”。
在我上五年级还没分班的时候,我和某个同学(简称林)还有麻花是在同一天执勤的。
某日,我们执勤完后,林问我:“你觉得江梦婷长的怎么样?”
我回答到:“很漂亮啊。怎么啦?”
她说:“没什么,可能是因为江梦婷长的太漂亮了的缘故,我好像喜欢上她了(脸红了,害羞了)~~~~”
“啊(狂汗),你可是女的啊,难道你搞同性恋?”
“才不是呢!你可以小声点吗,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晕死,暴汗~~~~~”
“你可千万别告诉江梦婷我喜欢她,不然(她举起拳头在我面前晃了晃),就是这个下场!”
太暴力了吧,这么点小事就动拳头,何必呢?心里这么想着,嘴里也就应道:“好啦,知道啦。”
转眼间,为期三天的社会实践到了,教官帮我们安排好了宿舍。真是千里姻缘来相会,那个麻花居然和我们住在一个宿舍,原因是因为他们二班的女生宿舍的人都已经住满了,只能到我们一班的女生宿舍住,我们这个宿舍中只有她一个是二班的,而且,她刚好是住在我的下铺。
一看到麻花,我就想起了林说她喜欢麻花,于是,我就郑重其事的写了一句话在纸条上,递给了麻花,她接过纸条,看到上面的字后,还不到2秒,就冷冷的说了一句话:“神经病。”然后把纸条扔掉。
哎,真想不到,这个美眉也会骂人啊,看来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句话来形容她最合适不过了。
林很好奇,就过去捡起纸条看,我看见林捡起纸条的那一刻,心中叫了一声“不好!”林看完纸条后,很生气,叫了一声:“陈--文--杰”然后跑到我的床铺上,跟我进行斗打。因为我的床铺是在上床,所以在上床铺打架很危险。我不得不叫舍长帮我,原本以为舍长会过来制止,想不到舍长很郑定的说:“别打了。”然后就继续看他她的书。可是林还是继续和我斗打。
这什么舍长啊,发生这种事情还不过来叫停,而是假装矜持的躺在那边看自己的书~~~~~~~~~~~
还是美眉厉害,她叫了一声:“别打了!”林还真的停下手来,不和我打了。
我赶紧乘着这个时候跑下床,逃走了。
而林呢,也跟着下了床铺,捡起地上的那张我写给麻花的纸条:“林说她喜欢你。”撕成了两半,无情的扔进了垃圾桶。
待到我认为安全的时候,才敢进宿舍,对林解释:“你只是叫我不要说,又没叫我不要写!”
林对我这种强词夺理的人只能气的坐在那里干瞪眼。当时,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林说不定会因为这件事和我绝交!”我这才觉得玩笑一点也不好笑,于是,赶紧和林道歉(那声“对不起”可是很有诚意的)!
(未待完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