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首次稿费是在初二下学期末的散学典礼上。那天,我却早己把初二的陈年旧事随手遗弃在冷冷的风里,感觉世事话过去就过去,真让人感概尘埃飞舞。而且我个人一直认为在学校纸质“谦虚”的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不会有稿费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想法还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萌发。那时,我在二小念书时,被学校“偷”了两篇作文到二小《启航》的作文书里。那时无知的我得意洋洋地看着作文书目录里自己的名字,脸上满是“春光”,逢人就笑。还真不知道有稿费这事,更别提二小欠我稿费一事。直到在初中时候,初二政治有一课智力成果权,我才醒悟过来。
而我却从没半点意思问二小拿稿费,更别说政治里的“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智力成果权”。因为我看回四年级我的文字,就感到是“天上的星星数得完”的幼稚和“云朵是绵羊”的无知,所以我感到可笑,就想起《圆月弯刀》里骗丁鹏剑招的李可笑。如果,我是说如果,二小真还我稿费,我就礼貌地委婉拒绝,要给就给以前的我吧!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提到只有速度超过光速的话,就能超越时空。所以给以前的我是绝对有可能的!
并且我认为写作是个人文化修养,是情操的培养,是一种思想上的载体。如果这和钱缠绵地拥抱在一起的话,我就感到这如死蛆扭动的恶心。
而我又想起前几天看到一篇《鲁迅的事故》,又想没有经济保障,生活又能继续下去吗?那时恐怕连笔也买不起,更别说有力气拿。啊!鲁迅先生这粗浅易懂的道理总算把我对矛盾势如破竹地捅破。脑海中又浮现起自己那脸得到稿费后喜形于色的世俗。。。。。。
被海外作家称为垃圾的当代中国文学,而中国作家该如何拯救酸溜溜的当代中国文学呢?应该是正确引导个别作家的写作目的,而不是急功名利,带着浮躁的心态生产出一些粗制滥造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