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从来都是喜新厌旧,对一件事物或人的兴趣从来不会长久,可是为什么,还是忘不掉你呢?果然呐,爱一个人很卑微,如果那个人不爱你的话。
我遇见过一个男孩,长得很帅气,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样的说辞不知道会不会觉得可笑,怎么会有这么草率的决定。男孩没有什么特别的,反而成绩不好,属于老师眼中的坏学生,可我似乎很清楚这一切,却又义无反顾的陷进去。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哪一方面,男孩似乎很讨厌我,每次看见我都会出言讽刺,说句不好听的,我都觉得自己是在犯贱,明明人家那么讨厌你,你还一个劲儿的往人家跟前凑。他第一次讽刺我时,他的话像一盆冷水将我从头淋到尾,我觉得很难过,又觉得很委屈,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好,请你告诉我,我会改。渐渐地,从一开始的反抗,到最后的沉默,我似乎习惯了这一切。如果有认识我的人,看到我这样,一定会很惊讶,因为我从不是这样脾气好的姑娘,他呀,就是我的劫。
后来呢?后来他对我的态度渐渐有所转变,不再说我的坏话,可也没有像小说里的情节一样,在一起。我不知道他的态度为什么转变,可于我而言,这都无所谓,不讨厌我就可以了。
他会问我要答案抄,我就不论多晚,给他把答案发过去;在他脚受伤休在家里时,我会把“你脚没事吧”这么短短一句话,想了好半天才问出口;我不会问他在不在,我怕他发现我心中不可告人的爱恋,又会疏远我。明明知道现在的自己根本不该有这样的心思,但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我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说,你醒醒吧,他又不喜欢你,不要把他对你的一点点好,自以为是的当成所谓的喜欢,这是该好好学习的年纪,不该谈感情。真的,不知道是所有人,还是像我这样的人,都喜欢自欺欺人,嘴上说了一万遍的话,再跟他说话时都成了泡影。
这是喜欢他的第二年,我没有说过一次喜欢你,第一年里,与他的交流基本不超过几十句,我喜欢的那么卑微,低到了尘埃。喂,我可以选择不喜欢你了吗?算了,我本就不是什么长情的人,以后,以后会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