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当然是炫丽多彩的,我也一样。
从小,我就是“废话王”。不仅没有女孩应有的文静样子,还总讲一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上课讲下课讲,一天到晚不停讲。要是碰了一个同样的废话的同桌——那可就碰出了友情之火花。虽然能收获“友谊”,但讲废话当然是得付出代价的。
那是一个中午,还在读小学的三年级。我的同桌笑嘻嘻地朝我轻轻讲着废话,我却安静地写着作业。她讲几句,就“哈哈”笑了起来,有时捂着嘴。她讲的我没听,应该是笑话之类。“张米,你怎么在讲话?”班主任徐老师生气极了,张大了眼睛瞪着我。我茫然极了,抬起头赶紧解释道:“我……没讲话啊,是——”“还狡辩!”我埋下头去,而她,我要好的同桌,却一脸若无其事地望着老师。虽然我没做错什么,但是平时废话太多,别人的锅几乎都能乘机砸我头上。
但我也因这张善于说话的嘴而骄傲。我的人际关系还是不错的,朋友排成排。这也算是一个益处吧,聊天这行我还是很行的,尤其是废话。这叫善于言表。
当然我不只话多,还调皮。我扫地有时跟男生混一块,打打闹闹,结果要么被老师批评,要么被好友拉回去,又要么自己先失去了兴趣。老师都说我是“女生第一皮”。嘿,皮一点又怎么了,难道老师小时候也不曾皮过?当然还有说我疯的:“一个女孩儿就要矜持一点儿,别疯头疯脑的”。还有人说,我像《小马宝莉》里的碧琪,一只疯疯癫癫的粉红小马。但皮和疯这点儿我真改不了的,天性嘛。况且调皮的、疯的女生多了去了,多我一个也不见怪。
但当我试图认识自己的时候,我就觉得我很正常啊。比起那些弱不禁风、文静少言、不擅说话的人要好得多。我皮,又疯,当然胆儿也大、皮也厚。有些小女生做不到的、不敢说的我都能干,虽然有时候胆子会突然“缩水”。上次上课,我同学不敢发言去提醒老师课间休息(补课班),我就大胆地帮她帮自己也帮同学们提了出来。反正我的脑子里有一句话:“不就脸皮厚实点儿的事情嘛。”
而我的天性,却总是显得一点儿也不好,我也因而自卑过。老师,都喜欢文静的女孩子。他们总认为,甚至所有人都认为,女孩,是文静而阴柔的,这才叫女生。我也想做一个优雅美丽的小女孩儿啊!但我无法改变我骨子里的性格,况且它早已与我化成一体了。
跟我相处的人,几乎每一天都能很开心。曾经的我很会逗别人笑,我就觉得,我让别人重新笑起来了,这得是有些许荣誉感的事。但现在不同了,有些同学会“夸”我“沙雕”之类的话,可我并不喜欢他们这么称呼。我早在两年前就讨厌那个“沙雕”、庸俗的我了。打从那时起,我不再擅长逗人笑,性格也变得有些奇怪。所以我总觉得有时候我只能做一个逗人笑的小丑,而永远只能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羡慕那些翩翩起舞的舞者。所有观众也为他们欢呼、鼓掌着,他们下台后也只是炫耀般地谦虚地说:“我跳的不好,真是丢了脸了。”我也很少被重视过,不论是被无视,还是被丢锅,又是被嫌弃,我想,都有天性的一小部分责任吧。但我相信,这世界是公平的,对吗?小丑也是个默默付出的人,他回收别人的眼泪,让乌云密布变晴空万里。他也有魔法,与舞者更不相上下。如果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喜欢文静的人,那至少还有将近75000000,也就是七千万的人喜欢我,调皮且疯疯的我。
我甚至也曾幻想过,变成谁谁谁、某某某。但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我不能成为谁,谁也不能成为我。在生命的每个时刻,我在深邃文静的天空中绽放,绽放。天空见了,都羡慕我的自在呢。
至于颜色,我应该是透明的吧。那么多烟火炸开来,但只有单一的颜色。而我,吞吐日月,包含万物,又把许多颜色调和进来了。当然这还是我,那颜色不一样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