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是作者通过视觉器官(眼睛)对物体的形态、状貌、远近、大小、色彩、光线等加以辨析,或对人物的外部特征加以体察的一种感觉活动,也是由此产生的一种感情活动和心理状态。在写作过程中,用眼睛去感觉事物是最常见的,正确调动视觉,不仅能准确把握事物的特征,而且能把事物刻画得生动传神,更好地传递作者的思想感情。在这方面,无数作家的名篇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例如朱自清的《森》充分调动了视觉感官描绘了五幅春景图: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春雨图、迎春图,生动逼真地展现了大地春风、生机勃发的动人景象,赞美了春的活力给人以希望和力量。 在写作中运用视觉感受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准确把握客体的内涵,并渗透自己的情感,要使描述对象因受到写作主体的影响而带上心理和情感的色彩。
如红色可带上欢乐热烈,以至革命的情感色彩;白色可染上纯洁和平,或恐怖悲哀的情感色彩。二是确定好一定的视角,善于展开联想,巧用恰当的表达方法来描绘。如直接表达、修饰表达、夸张表达、比喻或象征表达、工笔白描表达等,从而收到穷形尽相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