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宪法的期中作业,收敛狂态,假作恭谦)
《审牛记》看过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却迟迟不敢动手写自己的感想,怕的是离得太近容易被细枝末节牵绊住,无法说清自己的看法。时间在不停流动,积淀下来的总会有一定重量,头绪纷杂,这里只捡自己感触最深的一点写。
近来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中国有没有法治的本土资源,有没有实施法治的环境。有人或者会说,当今中国不是已经逐渐走向法治这条路了么?正因如此,才会暴露出这么多问题,才让我们思考中国适不适合西方式的法制的问题。中国是个城乡二元化的国家,城市里法律可以自由通行到了乡村往往望而却步,是不是应该像公路一样,一路修到那些闭塞的乡村?向上数三代,自诩城里人的人是不是还被困在泥土之中,是不是心底里还是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到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制社会”,“无讼”是其根本特征之一。费先生的书写成于上世纪40年代,研究对象基本是云南乡村,然而其意义在于揭露了中国人心中的乡土观念,这种观念不是百十年就会被抹去的。
在历史上的“礼制社会”中,人们发生了冲突总是希望又一个主持公道的人,受到了侵害总是想讨个说法。法律吧固然有评判的作用,终究不能取代道德的价值,它是一个暂时看起来合理的规则,作用是对受害人给予权利的救济。
乡土中国与法律的问题,就是“讨个说法”与“权利救济”之间的矛盾。
影片中村委主任与来顺妈一方起初只是想把牛找回来,找到牛老栓却发现协商解决不了,适好法律出现,村委主任将之诉诸法律。
或许双方起初争执的是,“牛应该归谁”;而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牛原来是谁的”,法律要救济权利,使之还原本初状态。然而事情并不是告辞就结束了,而暗地里演变成了“是谁偷了牛”的问题。记不记得老栓在影片中间说过的话,“叫来顺妈把牛还我就可以了,她偷俺牛也不说什么了,他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
审牛记打的是名声官司,是讨公道的官司,以至于后来作牛亲子鉴定这么荒唐的事儿的出现。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应该知道,这里的诉讼成本早已超过了救济。
来顺妈“孤儿寡母的”,所以要讨个说法;牛老栓“视牛如命,把牛当闺女”,所以也要寻找公道。然而是非曲直因人而异,法律也只是一种惯例,一种规则,要想判定谁对谁错,或许只能请上帝来做。所以悲剧就披上了喜剧的外衣不可避免的上演了。
影片结尾虽然给了观众一个光明的尾巴,矛盾却并不因此而解决,也不因此而被掩盖。从另一方面来说,现实生活中的此类矛盾往往无法解决,该愧疚的愧疚,该喝药的喝药,正因如此,我们在看到影片这个结尾才会有几分快慰,一点幻影式的希望。
我这种思考并没有进行社会调查,只是就影片本身进行讨论。冯象先生说,我们要送法下乡;他用个比喻说,我们要教鱼游泳,鱼当然都会游泳,但没教过的鱼和被教过的鱼我们感觉不一样。我的看法是,我们可以引进外来的游泳方式,但是乡土中国里的农民,是不是鱼呢?就算是鱼,他们能否接受呢?苏力先生在《送法下乡》里说,概念是无关宏旨的,重要的是要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看到这一句话总是一阵羞愧,觉得自己不该在这里饶舌,苏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真该再看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