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初三时的毕业照,一张张熟悉的面庞印入眼帘。他,那个全身“嘻哈”一族的帅气男孩,就是我的同桌。记忆就像香醇的老酒,在空气中散发出浓浓的香气……
初三分班后,老师让他坐在我旁边,成了我的同桌。他,梳着一个时髦的爆炸头,上身穿一件粉红色的衬衫,胸口纹着一只蝎子。衬衫背后印着一条张牙舞爪的巨龙,下身套一条破了几个洞的乞丐裤,脚穿一双板鞋。这身打扮跟社会上的“小混混”差不多,我一开始便对他产生了反感。
可是,人不可貌相。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这是初三下半学期的一天,由于学校要作考场,所以教室要进行大扫除,,所有人进实验室复习。大家将书搬进实验室后,便抓紧时间复习,没有人愿意再回到教室大扫除。虽然班长让大家别忘了大扫除,可是同学们早就把他的话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就连以前被评为劳动积极分子的同学也埋头题海,不肯离雷池半步。一方面大家都怕脏怕累,一方面也是为了应付中考。我也打开课文,开始复习。我旁边的位置一直空着,我旁边的“那位”又不知道去哪里玩了,真是对他没话可说。
放学了。大家拎着书包匆匆回家,我突然想起书包还扔在教室里,就急忙赶过去拿。整个教学楼就我们班教室灯还亮着,空荡荡的楼道里回响着“沙沙”的声音。我推开门一看,是他,他居然正在扫地!这使我大吃一惊。只见他额头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珠,整个教室里尘舞飞扬,垃圾堆得像小山似的。他不解地问我:“不是大扫除吗?他们人呢?”我耸耸肩:“迎接中考,谁还会扫地?”我拎起书包,“走吧,没有人会来的。”“不行。”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大家都不来打扫,后天别人来考试,我们学校的形象就毁了!”我一下子愣住了,我觉得他不再是我心中那个另类的人了,他的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我放下书包,拿起扫帚……
转眼间,已经三年过去了。我不知道他现在身处何方,不知道他现在还好吗。但我还是由衷的感激他,因为是他给我上了人生中的最重要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