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之“罪”500字

2024-06-2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男一号:国庆节

罪名:旅游高峰期,任何费用都极速攀升

每年的黄金周都是旅游的最高峰。来听一下惊天动地的对话:“什么!要2 981元,这也太贵了吧!”“没办法,谁叫这是黄金周呢?”“听说平时每人才1 800元!”“哎,谁叫平时咱没时间呢。2 981就2 981吧。”于是,忍痛交出钞票,来到景点。哎,八达岭的羊肉串从1元飞涨到2元(虽然好吃),游北京的纪念服从43元飞涨到52元(虽然好看),景泰蓝的手镯从53元飞涨到69元……

判决:以上罪名成立,各景点、旅行社整顿价格,严禁“趁火打劫”。

女一号:妇女节

罪名:给妈妈送礼物

因为我们家只有妈妈这一名妇女,所以每到这一天她就会要求我们买礼物。爸爸还没什么,有工资嘛,而我就痛苦了。要知道妈妈平常十分吝啬,很少给我零用钱。我钱袋空空,拿什么给她买礼物?都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可我确实没有“毛”呀……没办法,只有找爸爸“贷款”。这妇女节总是让我背上一身的债务,真是罪孽深重。

判决:以上罪名成立,妇女节改为四年一次,像奥运会一样。

小一号:儿童节

罪名:放假太少,活动太多

儿童节本来就只放一天假,可我们不是去慰问武警,给他们表演节目,就是去慰问别的什么人,给他们表演节目。这到底是他们的节日还是我们的节日呀?

判决:以上罪名成立,儿童节改为每月一天,怎么过由孩子自己做主。

这判决大家还满意吧?我要继续去“抓罪犯”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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