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2日,令我终生难忘。
那天上午,我在数学课上玩玩具,被同桌李明发现了,他告诉了老师,老师没收了玩具,并罚我抄两遍课文。
我怀恨在心,想出了自以为巧妙的办法来报复他。
下午,我早早地来到学校,拿出钉子钉在板凳的侧面。我叫李明给我讲题,他欣然同意了。我多么想他坐下啊!可他偏偏站起讲,我:“你坐下讲吧!”他正要坐下,忽然,小东跑过来说:“小明,老师叫你去办公室。”我想:算你小子走运。
我做作业过了一会儿,李明主动来找我说:“蒋妍,你不是有题要问我吗?”我暗自高兴:“哈哈,我大功将要告成了,等会你得出洋相了”我想:小子,你惨了嘛!但是没有听到他叫,我一看,他歪着坐的,讲完了题就走了。我想,哎,算他运气好。不一会儿,他进来拿乒乓球,我想:这回你“死”定了。谁知他翘起屁股拿乒乓球。“怎么?这小子的运气这么好啊!”我想。这时候,老师叫我去发本子,我刚发完,就上课了。这时候,我把钉钉子的事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急忙回座位去改错,刚好,我坐在李明的座位上,看见他来了,我急忙让位,谁知“噗”的一声,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落在了我的身上,我回头一看:“哇,裤子怎么被钉子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从屁股到脚后跟,露出了白白的肉,风一吹裤子就飞起来了。”这时候我才想起害小明钉钉子的事情来。同学们顿时哄堂大笑,有的抱着肚子笑,有的眼泪都笑出来了,老师感到奇怪跑过来看,也忍不住笑出了声,老师问:“怎么了”。“我。。。。。。我。。。。。。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脸红到了脖子根,那天我可丢尽了脸。
是我多么难忘的 一天啊,我想。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懂得了人不可有害人之心,害人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