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狗、鼠》是鲁迅的作品《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这篇文章是典型的鲁迅作品,因为鲁迅在写回忆的文章时都会在间隙的位置写进一些讽刺一些人的话语。但是我对这些讽刺毫不理解,但即使如此,我还是能明白鲁迅文中对小时侯的回忆。
常说名人总会有一些不同于常人的性格或喜好。例如文学巨匠鲁迅有“喜鼠、仇猫”的特殊性格。却刚与常人相反,似乎有写让人难以理解。
鲁迅小时侯讨厌猫的直接原因确实令人发笑,竟然是为了一只先老鼠,因为那只老鼠是鲁迅的宠物,而长妈妈说老鼠被猫害死后,鲁迅更家是疯狂地把猫赶尽杀绝,除了鲁迅对猫的强烈憎恨感望人感到奇怪外,还有另一举动让人奇怪,他竟收养一只老鼠作宠物,在旧时的中国,人们对老鼠则是人人得而诛之。小鲁迅则是个例外,他对老鼠的翻箱倒柜、偷吃东西毫不关心,甚至喜欢有老鼠的年画并为老鼠的悲惨遭遇而叹息。
或许当时的鲁迅还是富家子弟,所以对老鼠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又因当时的鲁迅固听闻一种猴子能做好宠物,却又得不到,于是便养了一只懂人性的隐鼠当宠物,这样一切就顺理成章,好像又说得通呀?
但是仍有一点奇的是,鲁迅后来知道了隐鼠是长妈妈踩死的,并非猫所害,但是鲁迅仍是没有对猫改观,依然像以前甚至更厉害地讨厌猫了。被冤枉了的猫,真是太惨了。为什么鲁迅还要那么恨猫呢?
假如我们能用小孩的角度来看的话,也许这也不难理解吧?
正因为那时的鲁迅是小孩,而长妈妈则是大人,鲁迅当然不能找长妈妈算帐,而这只为了一只老鼠那等小事,但是杀鼠之仇恨总得要有发泄的地方,于是迁怒于猫,把对长妈妈的恨化为打猫的动力。无辜的猫眯可惨了。就这样简单,鲁迅那时是小孩,有点孩子气,思想有些幼稚,实是正常。
但仍有一奇怪,《猫、狗、鼠》这篇文章只围绕猫鼠的话题来写的,可是那条狗去了哪?本人才疏学浅,未能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