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的一天下午,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东方市八所解放路第一市场这一路段打扫卫生。
这里真是热闹非凡:拉板车的水果商贩、小吃商贩、裁缝、鱼贩等等,在商店门外十米左右的过道一字摆开,再加上摆放自行车、摩托车,人们来来往往,把这里挤得水泄不通。
而我们今天的任务是打扫卫生,无暇顾及这热闹的场面。我看到这里的卫生状况实在差:红、白、黑塑料袋随处可见;吃用过的小竹签、塑料碗到处都有;路边的花池里经常看到烧过的蜂窝煤、未吃完的酱料……我们扫的扫,捡的捡,装的装,在同学们的努力下,很快地完成了任务。
经过这次劳动实践,我在想:如果我是东方市市长,我一定要好好治理八所这种脏、乱、差的状况。
如果我是东方市市长,我首先做的事是带领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整顿市场的占道经营。就是小贩的占道经营,八所市场、主要街道变得脏、乱、差;就是小贩的占道经营,使街道变窄了。因此,我要亲自来到小贩们中间,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向小贩们宣传“工商管理条例”;宣讲占道经营的危害: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市貌;教育市民认识到占道经营是一种只想到方便自己赚钱,不顾大局的自私的行为。然后动员小贩们到规定的地点去经营。如有蛮不讲理的,该罚的罚,该教育的教育,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如果我是东方市市长,我要做的第二件事是抽出时间开设“法律法规教育”讲座,让工商管理和城管的主管当主讲,要求市民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教育。孟子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国家才兴旺发达;家有家规,家和万事兴。遵守法则是一种教养,一种文明,一种风度,是一个现代人所必备的品格。如果我们的市民都懂得一些法律知识,都能自觉地按法律来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地按法律办事,八所的市容市貌就一定会变得好起来。
如果我是东方市市长,我要做的第三件事:营造“东方是我家,卫生好大家”的氛围。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额,在花池边,在花园旁,设置提示语……做到时时刻刻,随时随地提醒市民,自觉遵守,逐渐养成习惯。
我相信,在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我们的市民都会成为知法懂法、按法律办事的好公民,我们东方市一定会变成海南省西部一座美丽的城市。
如果我是东方市市长,我的目标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