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快手的时候看见一个记者采访郑爽的视频。
记者问郑爽,如果回到十八岁,最想对自己说什么。郑爽回答,自己想什么就勇敢去做,比如想去外国留学。
想了想,我觉得其实挺有道理。如果做自己不喜欢的事,那就没有动力,即使到最后成功了,赚钱了,但是依然是没有灵魂的。而如果做自己想做的事,即使再苦再难也是乐意的。心里也是甜的。可做自己想做的事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大多数人都被世俗所改变,无法坚持自己的本心。我也是。
例如我喜欢动物这件事吧,尤其是小狗,小时候在路边发现的流浪狗,我总喜欢带回家。可是妈妈却不让我养,于是我就把小狗放到楼下,给它做一个小窝,后来每天都偷偷的给它吃的。
日子久了,它对我也越来越友好,一直都很依赖我,可是我上楼的时候它也总是跟着我上楼,妈妈就拿扫帚打它。但它依然坚持,我看不下去,只能将它关在楼下的大门外,把它的窝也放到外面。后来我们要回老家,就没办法管它。我想将它带回老家,可却遭到了妈妈的拒绝。最后我只能妥协。
回来的时候,邻居告诉我们它死了,误食了毒药,摇摇晃晃的跑到邻居家,刚到就倒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