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的故事600字

2024-05-2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1809年2月12日,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的荒原上开垦、劳动,但林肯勤奋好学,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放牛、砍柴、挖地时,他怀里总揣着一本书,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晚上,他常在小油灯下读书读到深夜。

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什么活儿都干,打过短工,当过水手、店员、乡村邮递员、土地测量员,还干过伐木、劈木头的重力气活儿。不管干什么,他都非常认真负责,诚实而且守信用。他好学,谦虚,每到一处,都受到周围人的喜爱。

1834年,25岁的林肯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过考试当上了律师。当律师以后,由于他精通法律,再加上口才很好,所以在当地很有声望。但是他为当事人辩护有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必须是正义的一方。许多穷人没有钱付给他劳务费,但是只要告诉林肯“我是正义的,请你帮我讨回公道”,林肯就会免费为他辩护。一次,一个很有钱的人请林肯为他辩护。

林肯听了那个客户的陈述后说:“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辩护,因为您的行为是非正义的。”那个人说:“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请您帮我打这场不正义的官司,只要我胜诉,您要多少酬劳都可以。”林肯严肃地说:“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讲话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丢掉良心,也不可能讲出谎话。

所以,请您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为您效劳。”那个人听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林肯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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